特斯拉上海储能超级工厂外景本报记者 陈梦泽 摄
■ 什么是外资境内再投资?
简单说,就是外商利用在中国设立企业的利润等进行再次投资。
本报讯(记者 叶薇)外资企业又迎来政策利好。昨天,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从推动项目落地、便利投资经营、落实税收政策、优化投资促进等方面,系统梳理并推出了20项举措。
什么是外资境内再投资?简单说,就是外商利用在中国设立企业的利润等进行再次投资。“再投资20条”明确支持多种方式境内再投资,鼓励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运用未分配利润,或者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合法分得的本外币利润开展再投资。再投资方式包括在本市投资新设企业、增资现有企业或取得境内企业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其他类似权益,以及投资项目等。
鼓励企业境内再投资的具体举措包括支持多种方式再投资、强化项目协调服务、优化土地要素配置、鼓励技术升级改造、引导支持国内生产、支持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支持参加服务业对外开放试点、简化医疗器械转产流程、开展药品批发多仓协同、便利食品连锁经营、落实利润再投资税收政策、引导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优化外汇登记和资金使用流程、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拓宽再投资融资渠道等。
市发改委透露,在制定面向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提出构建高水平招商引资新模式以及推进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试点等外商投资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帮助企业更好地享受支持政策。为便利企业申办业务,编制并配套公布“涉企事项申办指引”,列明涉企事项名称、申办路径、咨询部门及方式等;为便利企业查询政策,在上海市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专栏,集中列明相关政策,同时还编制了“上海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相关政策法规汇编”电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