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在家附近遇到一名自称“山姆超市送货员”的中年男子主动搭讪。对方称自己在仓库多拿了货,想低价转手,并信誓旦旦保证:“舟山来的,绝对新鲜。”见对方穿着工装、言语恳切,旁边还停着带有商超标识的手推车,陈先生放松了警惕。冷冻梭子蟹冻得硬邦邦,表面看不出异样,陈先生花150元买了两盒。回家一解冻,他傻了眼:螃蟹肉质稀碎,散发浓重的腥臭味,再联系对方,自己已被拉黑。
陈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就在他受骗前一天,家住嘉定的王女士也在小区附近遇到了同样的骗局。随着相关线索陆续汇集,这些看似孤立的消费纠纷,逐渐指向同一个犯罪团伙。
随着案件侦办深入,一个以黄某某为首的13人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团伙成员多为老乡、亲友关系,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早已形成“进货—包装—销售”的完整黑色产业链。黄某某指使赵某某在上海租赁冷库作为中转站,专门从浙江等地低价购入低档劣质海鲜,再用印有“野生黄鱼”“舟山海鲜”字样的精美礼盒重新包装,把廉价低档货冒充高档海产品出售。
进入销售环节后,团伙成员统一穿着仿制商超工服,驾驶普通厢式货车流窜作案。这些车辆往往不具备货厢制冷功能,为防止冰块融化,成员竟采用“铺盖棉被”等土办法保温,完全无法满足海鲜冷链运输要求。他们还专门培训销售人员话术,谎称是大型商超或高档酒店送货员,因“尾单处理”才低价售卖,并以“冻硬了掰不开”“回去再解冻”为借口阻止消费者现场验货。
2026年2月下旬,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在查清销售金额的同时,围绕该团伙虚构商超员工身份、隐瞒海鲜劣质真相、诱骗被害人付款等行为,调取进货记录、聊天记录及车辆轨迹等客观证据,固定其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犯罪本质,构建完整证据链。
黄某某最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经审查认定,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商超员工身份、隐瞒海鲜劣质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黄某某作为主犯,依法应对全案21万余元犯罪数额承担刑事责任。2026年8月2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黄某某、赵某某等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 解敏 通讯员 陈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