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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高峰
一位前媒体人和一位大厂副总裁的“字节时间”之争,热闹了好多天。表面看,是数据口径之争、名誉权之争,其实讨论的是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当算法把全民注意力变成一种规模化消耗的资源,平台除了合规,还欠社会一个怎样的交代?
引发争论的文章里提到,“红果用户每天125分钟的使用时长,对字节是一个好数据,对用户和社会来说,并不值得欣慰。125分钟的机会成本是在大自然中的时间少了,读书的时间少了,思考的时间少了,和亲人在一起的时间少了。这种‘爽’的代价很高,其影响也会很久。”
这段话切中了问题的关键。125分钟不是抽象的,落到我们的日常里,就是少睡的两小时、少走的几千步、少读的几页书、少跟家人交流的一段时光;而且长时间刷短视频、刷短剧,消耗的不只是时间,还有健康的肌体和情绪:久坐、熬夜、视力下降,注意力被切碎,耐心变短,情绪被推送的内容牵着走……青少年尤其经不起这样的伤害。
从“腾讯时间”到“字节时间”的提法,折射出平台对用户时长的争夺。副总裁辩称红果的内容质量在提升,短剧和短视频是充分竞争行业,格局变动快……这些都是事实。但如果一种商业模式的核心KPI就是停留时长,平台就很难只靠“内容有价值”来为自己辩护。因为“有价值”和“让人成瘾”并不是一回事。
当主流媒体纷纷下场,这场争论完成了从“是否垄断”到“平台责任”的议程置换,指向“算法把人带向哪里”的思考。这才是更有意义的讨论。我们确实不能把板子全打在“字节系”身上,因为这不只是一家平台的问题,而是当下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更不能像以往一样,说一句“平台有责任,用户要自律”,各打五十大板,然后结束这个话题。个人自律固然重要,但一个人靠意志力去对抗一支团队用数据、实验和即时反馈打磨出来的算法推荐系统,本身就是一场不对等的战斗。
真正需要追问的是:有没有可能把“不诱导停留”从一句劝告,变成一条可问责的规则?
现有的制度并非空白。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早就要求平台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的选项,也禁止设置诱导沉迷的算法模型;微短剧的管理办法也把“不得使用诱导用户沉迷……的算法模型”写了进去。同时,广电总局深入实施“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通过资金扶持、创作引导等机制推动微短剧提质,以优秀作品带动生态向好。问题在于,规则写在纸上和落到产品里,中间有着一大段可由平台“自由设计”的空间。
怎么才能把“有规则”变成“真管用”?自动续播能不能默认关闭?或者至少在连续播放若干集之后强制中断,给一个真实的停顿?青少年模式能不能从“家长设置才生效”转向“识别即生效、退出需验证”?这些设计不涉及高深的技术,只涉及一个判断:平台是愿意让“停下来”变得容易一点,还是让“滑下去”成为必然。
更深一层的问题是,算法评价体系究竟在奖励什么?当完播率、停留时长、互动频次成为核心指标,系统就会自发地偏向那些让人停不下来的内容——情绪更强、反转更快、冲突更显眼的东西。这不是某家公司的偏好,而是整个流量分配逻辑的倾向。要校正它,就需要在“停留”之外引入别的权重。算法备案和影响评估不能只备案“有没有违规模型”,还要追问“推荐权重到底在奖励什么”。如果一套算法永远把“让人多看一会儿”当作最高目标,那么它就需要被追问:多待的那一会儿,究竟换来了什么。
市场竞争可以决定谁赢,却决定不了赢家把社会带向哪里。“字节时间”这四个字准不准确,其实不要紧。要紧的是,对于那些被争来争去的“时间”,是否有一个真正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