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顺
去年八月,新民晚报向香港派出报道组。临行前,与报道组三位记者谈话。
话题有些沉重,言语不无忧虑。
远眺“东方之珠”香港,那时正是乌云压城、黑风四起之际。“修例风波” 发生后,在美西方反华势力操控下,反中乱港分子裹挟学生市民在香港大肆打砸抢烧,公交停运、商店被砸、警察被袭,甚至和平市民当街被焚,黑暴分子已成彻头彻尾恐怖势力,“东方之珠”蒙尘粘垢黯然失色。大家都在期盼“东方之珠” 早日拨开乌云,作为记者此时出征香港,既是媒体责任与担当,也为香港前途、为国家安全尽心尽力。
在中央和全国人民支持下,香港局势逐渐向好的方向转变,新民晚报记者也不辱使命尽职尽责。但在香港一线工作的亲历与观察也告诉我们,香港问题根本性解决,需要有长治久安之策,要有更大决心和努力去解决好新出现问题。
2020 年5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在香港目前形势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改变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香港“一国两制” 事业行稳致远。
《决定》的通过,是保障香港长治久安的重要一着。香港回归以来,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 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时,“一国两制” 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风险和挑战,突出的就是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特别是去年“修例风波” 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 等主张,公然侮辱、污损国旗国徽,暴力对抗警方执法,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就在前几天的5 月24 日晚上,还煽动黑暴活动。这些行为和活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 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
香港不是“法外之地”。
香港基本法第23 条规定了香港应自行就国家安全立法,它既体现了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信任,也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但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23 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目前情况来看香港自行完成23 条立法实际上已经很困难。香港现行法律中一些源于回归之前、本来可以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也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和执法权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缺失,有关执法工作需要加强,香港社会也需要普遍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
世界上任何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中央事权。中央政府拥有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权力和宪制责任,对所属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也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权力,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通例。
去年10 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次通过的《决定》,切实加强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也驱除了香港天空的阴霾。
拨开乌云见“明珠”。
在更加健全的法制下,香港的天会更明亮,香港的明天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