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0日起,本市开始实施交通违法逾期未缴款加收罚款的措施。今天上午,长宁交警支队因一企业名下大量机动车违法未处理约谈企业法人,并责令企业停业整顿。
上午9时30分,企业法人董先生如约来到长宁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向他宣告了企业名下45辆小型机动车的144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情况下。根据《上海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78条第1款规定,由于企业法人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15天,法人董先生意识到事态严重,当即承诺尽快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10月以来,长宁交警支队会同属地华阳路派出所已先后十多次上门催告,敦促董先生企业对名下车辆的40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在警方督促下,该企业已完成三分之二的交通违法行为清零,但还剩余144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企业法人,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司机进行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企业法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通讯员 朱晨 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