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01日 星期二
拔消防应急灯 给电瓶车充电,违法! 《雨巷》诗人竟成“丑姿态”? 广告 清华北大“文凭” 十分钟就“出炉”
第6版:社会新闻 2019-12-23

拔消防应急灯 给电瓶车充电,违法!

本报讯(记者 徐驰 通讯员 毕迎春)为了给自己的电瓶车充电,居然擅自停用楼道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近日,奉贤一男子被警方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奉贤公安分局新寺派出所民警下社区走访,当走访至辖区如意小区时,一处楼道内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引起了民警注意。

只见该消防应急照明灯插头被拔下,取而代之的是一根1米多长的多功能拖线板垂直而下,正在给一辆电动车充电。这属于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且拖线板若短路容易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民警立即依法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经查,私自拉断消防应急照明灯为自己电瓶车充电的系该楼道内一名住户周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当日凌晨2时许,周某平时使用的电瓶车还未充电,为图方便,他没有将电瓶车推到地下停车库,自作聪明地使用拖线板连接楼道口的应急照明灯的插座为电瓶车充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民警给予周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周某已缴纳罚款,并深刻认识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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