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胡正博 记者 宋宁华)家住浦东合庆的汪家三兄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挖穴竖碑,共计出售新建墓穴约920座,累计经营额达人民币约870万元。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兄弟三人分别自2012、2013和2014年起,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浦东新区合庆镇胜利村浦东运河、张家浜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挖穴竖碑,大部分以每座墓穴人民币1万元至2万余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经查,汪某国共计出售新建墓穴650座,累计经营额达人民币600余万元;汪某其出售新建墓穴约140座,累计经营额约人民币140万元;汪某强共计出售新建墓穴130座,累计经营额约人民币130万元。
据三兄弟中的大哥汪某强供述,涉案所在地原是村内几家大户的祖坟,上世纪30年代,其父来到合庆胜利村成为守墓人,父亲去世后,墓地就交给三兄弟打理。其间,由于上海的墓地价格一路上涨,他们认为其中有利可图,于是开始自建并私卖墓穴。
法院审理后认为,3名被告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墓穴,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3名被告在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且在家属帮助下退缴犯罪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汪某国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对汪某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对汪某强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罚金人民币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