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陆梓华)本市中小学将从2021年1月23日开始放寒假,2月21日寒假结束,2月22日开学。上海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自行确定并发布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时间。市教委昨发出通知,倡导师生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出境、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市教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校园管理,严控无关人员进校,实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严格学生公寓管理,学生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坚决杜绝留宿、借宿等情况。非必要不举行聚集性活动。
师生员工应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避免到人群密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应佩戴口罩。寒假期间,留校师生员工离校前须向学校报备,外出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返校后应及时报告行程信息。
离沪师生员工须向学校报备。要平安有序出行,做好路途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管理。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按照相关要求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沪返校的师生员工实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方可申请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