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晓丹 记者江跃中)驾驶机动车两次虚线变道进入右转车道,事后收到交通违法通知,7名驾驶人员向普陀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日前,受邀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普陀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确认,公安交通部门的行政行为合法,但路面交通标线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最终,这起由交通标线不合理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得到了顺利化解。
2020年8月份以来,多名机动车驾驶员在中环桃浦路出口下匝道时,驾驶机动车两次虚线变道进入右转车道,事后却收到交通违法通知,以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为由,被处以罚款200元。2020年10月,先后有7名群众向普陀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认为上述地点车道虚线标线较短,设置不合理,驾驶人员按照交规实行两次正常变道后进入右拐车道,相关监控设备所抓拍的静态画面,并不能反映出驾驶员操作存在违法情形,处罚依据不够充分难以成立,请求撤销。
普陀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客观、公正、中立的“第三方”作用,成立办案组,围绕行政争议化解和法律监督展开工作。经过调阅违章监控资料、听取当事人意见,进一步现场踏勘后,办案组发现,上述路段中一条直行辅道跨道虚线距离较短,长度只有8米左右,极易造成驾驶员产生连续变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事后认定时,也存在相关行为无法被监控设备全程监控等情形,结合本案来看,上述道路跨道虚线设置合理性问题,是造成该路段机动车连续违法变道行为高发、事后违法事实认定产生较大争议的重要原因。
鉴于上述道路交通案件涉及人数众多,违法地点和情形相同,普陀区检察院由检察长带头包案化解,对7名当事人悉心释法说理,讲解并分析交通法规和违章情形,促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驾驶行为确有违法情形,自觉接受了行政处罚,并申请撤回行政复议。
经研判,办案组认为,公安交通部门的行政行为合法,但路面交通标线存在不合理之处。为促进道路标线和监控设备的合理设置及完善,普陀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021年初,相关部门对上述右转车道的路面标线进行了整改,由原来跨道虚线调整为实线,避免了驾驶人员产生误判和不必要变道。目前,该路段违法变道数量明显下降、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