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逃票硬闯还推搡怀孕工作人员 这笔购房款,是借还是赠? 承诺书算家庭内部协议吗? 没有电焊证竟也敢电焊作业
第23版:新民法谭 2021-11-09

承诺书算家庭内部协议吗?

葛先生居住的房屋征收了。其弟葛某一家户口登记在系争房屋内,因协商分配征收补偿款不成,葛某一纸诉状把葛先生告上了法院,但最终得到的是一个出乎葛某意料的结果。

葛先生和葛某为同胞兄弟,其父母在上海有一套承租公房(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承租人为葛父,葛先生和葛某在系争房屋出生、长大。1982年,葛某和黄女士结婚,次年生有一子小葛,黄女士的户口婚后即迁入系争房屋,小葛的户口在系争房屋报出生。因系争房屋居住困难,1985年,老母亲的单位为其家庭增配了一套使用面积为22平方米的公房,房屋受配人为父母二人。葛某向父母和葛先生提出,自己一家三口居住父母受配的公房,将系争房屋的居住权让给父母和葛先生,父母和葛先生同意。之后,葛某一家三口入住父母受配的公房。1988年,葛某将父母的这套公房对外出售,获得售房款11.5万元,父母又将多年积攒的8万元给了葛某,葛某用这两笔钱购买了一套三居室商品房,产权登记在其一家三人名下。1988年12月,葛某向父母和葛先生出具承诺书,主要内容有:“……自愿放弃系争房屋的居住权,今后若系争房屋被拆迁,葛某保证自己一家放弃动迁利益,不损害父母和哥哥的动迁利益”。父母和葛先生在葛某的承诺书上签了名。2000年以后父母亲相继去世,之后房屋承租人没有变更,房屋由葛先生一人居住,直至房屋征收。

2020年8月,系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同年9月6日,葛先生作为该户的指定签约代表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拟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725万余元。征收前,系争房屋有葛先生和葛某一家三口共计四人户口登记在内。在协商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时,葛先生想用其中的400万元在市区购买一套小房,其余的钱给葛某一家,该方案遭到葛某的坚决拒绝。葛某认为,自己一家三个人户口在册,应该享有四分之三的份额,自己所写单方承诺可以反悔。自己本人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有权享受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其妻黄女士和儿子小葛二人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从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自己的承诺对黄某和小葛不生效。

葛先生找到我们咨询,我们给他梳理分析本案,认为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应归属于葛先生所有,葛某一家三人无权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配。首先,葛某所写的承诺书实质上是一份家庭内部协议。葛某之所以作出承诺,是因为其父母把自己受配的公房送给了葛某一家,而且另外出资补贴为葛某一家购房,葛某一家早已解决了房屋居住问题。葛某是用父母他处房屋和出资取得了本市他处房屋的居住权,从而让渡了系争房屋的居住权。葛某的承诺书形式上是单方承诺,但是有父母和哥哥的签名,实际上是一份家庭内部协议,该协议合法有效。其次,对购买房屋的出资和来源,黄女士作为家庭成员并非不知情,葛某一家早已通过家庭协议约定丧失了系争房屋居权,当然不能被认定为系争房屋同住人。

后葛先生委托我们起诉维权。案件的走向和判决结果符合我们之前的分析预测,法院认定葛某的承诺为家庭协议性质,该协议约定合法有效,被告葛某一家三人不是房屋同住人,判决系争房屋征收补偿款归属原告葛先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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