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沈浩 记者屠瑜)近日,金山警方会同区烟草专卖局,破获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抓获陈某、林某某、陈某某、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证非法经营香烟4万余条,涉案金额累计600余万元。
5月6日凌晨2时许,金山公安分局蒙山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保供车辆在一烟草店门口卸载香烟,形迹可疑。回所后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货车自4月20日起,半夜频繁往返于浙江嘉兴,青浦、金山、松江等地运送香烟。警方研判该车辆有重大非法经营嫌疑,随即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等4人,并着手部署警力实施抓捕。
在确定犯罪嫌疑人活动规律后,5月16日凌晨2时许,蒙山路派出所在分局经侦支队指导下,组织警力蹲守辖区烟草店,当嫌疑车辆再次来到进行卸货时,果断实施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等4人,并当场查获各类香烟3000余条,涉案金额约70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无烟草销售证的情况下,伙同林某某等人在本轮疫情期间,通过“外地大量收集香烟,后转运至上海非法销售”等手段,先后14次将4万余条无证香烟运至本区进行非法销售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累计6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林某某等三人已移交区烟草专卖局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卷烟属于国家专营、专卖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非法经营。如发现非法经营卷烟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上海警方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