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韵)家住松江区赵昆公路3918号天马花苑的刘先生向“新民帮侬忙”反映,不久前,小区物业公司擅自砍伐了公共区域内的树木。“大树怎么能说砍就砍呢?”刘先生十分心疼。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片绿化紧邻三区128号别墅,与房屋一墙之隔,区域内种植多棵树木,其中有2棵新种植的冬青,直径约10厘米。另外,地上还留着大量香樟树树桩。刘先生告诉记者,经他和其他业主了解,6月以来,物业共砍伐5棵大树。事发至今3个月,他们多次询问物业公司砍树原因,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事实究竟如何?记者找到物业管理处陈姓负责人。陈先生表示确实存在砍树一事,但数量是2棵,并非投诉业主口中的5棵。“锯掉的2棵冬青直径10厘米。”他称,今年6月,128号业主多次要求物业修剪门口公共区域的树木,由于沟通过程中存在误会,最终导致绿化工人锯断2棵冬青。“我当时在电话里没有听清128号业主的要求。直到6月7日,巡视小区时才发现。”陈先生说。
记者表示,这片区域是公共绿化带,物业公司不能听从个别业主“任性指挥”,随意砍伐树木。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在严重影响居民通风、采光,和树木发生病虫害等因素外,严禁擅自砍伐树木。养护单位确需砍伐树木,应当向属地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物业公司陈先生回应,在发现树木被砍后,公司已补种树木,并将砍树行为上报城管和绿化部门。他还强调,地上的香樟树树桩是128号业主院内私人树木,是对方修剪后扔在了墙外的公共区域内,绝非物业公司所为。
不少业主呼吁,物业应知法守法,维护广大业主公共利益,小区公共绿化归全体业主所有,不应私自破坏、砍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