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苑2号楼 徐大伟 摄
产证上标明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用途为居住
业主陆女士向记者展示本该有煤气管道的位置
静安区虬江路1368弄2号28楼黄先生等业主向“新民帮侬忙”求助,他们各自花费数百万元买下28楼5套“拍卖房”后才发现,20多年前就已建成的房子,竟然一直没有铺设燃气管道。加上27楼的4家住户,该楼共有9户人家陷入“无气可用”的境地。他们多次“央求”楼下5户邻居同意燃气公司接通管道,均遭到拒绝。
没有管道装修停顿
虬江路1368弄的长城苑建于1999年,共有1号、2号两幢楼。记者来到长城苑2号楼,该楼总高28层。
28C业主陆阿姨家中,正在拆旧装修,已进行到水电阶段,水管铺好,电路排设完毕,开关也装好了。厨房宽大敞亮,但遍寻没有燃气管道。她指着墙面比画:“这个位置,就是燃气管道的位置,但楼下没有管道伸上来。”
在28D,业主黄先生家中也在装修,水电完工,客厅和卧室新铺了水泥找平,厨房里唯独缺失燃气管道。因为这个原因,装修暂时“卡壳”了。
而在28E,同样的一幕被复制。记者看到,厨房的墙面重新砌起,工人正在询问业主刘先生:这里为什么没有燃气管道?燃气管道位置会预留在哪里?
28楼共6户人家,另据28A和28B业主在电话里告知,他们也准备装修开工,同样发现没有燃气管道。唯独在28F,虽也是即将装修的状态,但厨房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表倒是并不缺失。也就是说28楼共有5户没铺设燃气管道。
拍卖公告或存歧义
为什么28楼所有人家都是装修或待装修状态?28D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几乎是同时买下这一批“拍卖房”的。“拿到房子,第一件事就是装修,等装修时才发现,竟然没有排燃气管道。”他拿出当初“阿里拍卖”公示的“标的物介绍”,“上面只写了‘煤气未开通使用’,根本没有写没有铺设燃气管道。这是两个概念。我只以为有管道但没有开户。”
黄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纸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黄先生于2021年8月5日以684万元的最高价竞得28D房产。
而另外几户拍得房子的业主也都是“后知后觉”:“煤气未开通使用”的真相竟然是根本没有铺设燃气管道,且新开通十分困难。“这样的描述有歧义,不准确,给我们吃药了。”陆阿姨和刘先生讲,拍卖前他们被组织着去现场看过一次房子,“当时没有人提醒过这一点。”
而让他们颇感意外的是,在27楼现住的6户人家中,竟然还有4户也没有接通燃气管道。27层、28层12户人家中,除27D、27F、28F外,总共有9户人家没有接通燃气管道。“27楼的几户人家已经住了好多年,到现在都只能用电饭煲、电磁炉做饭烧菜!”
楼下五户一口拒绝
燃气管道缺失,黄先生等人的第一反应,是与27楼或26楼协商,从对方厨房接出管道。此可谓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却行不通。“楼下人家不同意。反复协商都不同意。”黄先生说。
记者来到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交通公园居委会。相关负责人束先生表示,为了燃气的事,他们多次上门协调、电话沟通,但涉及到的楼下5户业主(26楼4户+27楼1户)都不同意由燃气公司从自家将燃气管道接出去。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她与每家沟通时主要问3个基本问题:愿不愿意让燃气公司把管子接上去?如果产生费用,由楼上业主全额承担,可不可以?是否愿意和楼上业主当面沟通?“但结果都是否定的。”
26楼一户业主3个问题都是否定回答。26楼另一家十几年前搬进来时是同意的,去年刚装修,现在不同意。“和你说了那么多,下回不要来问了。”26楼另一家也是明确拒绝,“你们不要再上门了。再上门就告你扰民。”还有一家一听是居委会的就挂断电话,继而拉黑……
工作人员表示,这5户人家的联系方式不方便直接提供,但可以当着记者的面再问一遍。她首先拨通其中一户的电话,刚报了身份,对方就挂了电话,再打直接被摁掉。另一家接起电话毫不客气地问:“你们居委会这种事也管啊?我没时间。”挂断电话后不久,该业主来到了居委会,直称“没有商量余地”。
没通燃气事出有因
记者从居委会和管理小区的上海志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到,当初开发商造到长城苑2号楼26楼时,因资金不足而停工。“后来开发商想了办法,终于把27楼和28楼造好了,但作为商住楼,没有接燃气管道。”故其原始状态是,这两层共12套房子都没有接通燃气管道。后来27D入住后,与楼下26D协商接上了燃气,27F和28F也是与楼下“私下协商”接通的。所以,最终的结果是9套房子没有接通燃气。
但黄先生、陆阿姨、刘先生等人出示的不动产权证书显示,这几套房产,如今都标明土地用途是“住宅”,房屋用途是“居住”,并非商住房。这让他们十分困惑:“正规的住宅房没有燃气,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吧。”
记者调查到,该小区的建设单位是上海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状态已然是“吊销”。
商住房是如何变成住宅房的?配套的燃气管道为何没有“跟进”?对于这些疑问,物业表示,他们进入该小区仅几年,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并不知晓,具体细节已不可知。
另设管道不合规范
万般无奈之下,黄先生等人向市北燃气公司求助。记者了解到,燃气公司愿意帮用户安装燃气管道,但因施工点位于楼下业主家中,且每户是独立接出,所以首先要征得楼下5户业主同意,方可入户施工。他们也多次上门,但5户业主均表示拒绝,燃气公司十分难办。
那么,是否可另外铺设管道,绕过这五户人家呢?黄先生等提出从墙外排管,或者借助公用管道井等方案。对此,工作人员回复,燃气施工有十分严格、细致的安全规范,比如不能铺设在安全通道、电梯前室、卧室、卫生间、客厅等,总之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也要尊重该楼其他业主的意见。目前看来,其他“路径”都不符合安全规范。
燃气之困到底该如何破解?本报将继续关注跟进。
本报记者 陈浩 实习生 徐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