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工作,是推进美丽上海建设,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举措。昨天,两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正式进驻徐汇区、宝山区两个被督察区。两区同时组织召开了督察汇报动员会。
本次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2月1日。督察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开展。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市级和区级相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督察工作的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其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来电来信举报,受理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9:00至17:30。
徐汇区督察值班电话:
021-54270962
专门邮政信箱:
徐汇邮政200030-64邮箱
宝山区督察值班电话:
021-36502026
专门邮政信箱:
上海市A99903邮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