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承担着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的重要使命。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示范区后续建设和探索指明方向,也提供了更为详尽、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三年行动计划指出,示范区发展要紧扣一体化制度创新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两个关键,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前期制度创新成果,推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的改革创新,在全域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率先探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从形态开发向功能开发跃升,加快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将制度创新效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打造生态创新人文相融合、富有江南特色的标志性区域,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蹚出新路、形成示范。
记者注意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示范区要持续深化包括跨区域一体化的规划和土地管理机制、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在内的一体化制度创新,建立更加高效顺畅的要素流动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优化跨区域治理模式;要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打造江南水乡文化高地,大力增进民生福祉;要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不断激发示范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动能。 本报记者 毛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