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以极低的首付,甚至是“1元日租”,就可以使用一部价值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最新款手机。这种有别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以租代售模式,着实能够吸引很多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的目光。然而,一些商家却动起了歪脑筋,布下了环环相扣的“陷阱”,把消费者当成了“唐僧肉”。
以租代售是一种让利拓客的营销模式,近年来被许多商家运用到手机、汽车等高价消费品上。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却存在着部分商品的租金及费用标准,超过法定最高利息标准,租赁过程未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像一位消费者花600多元租到了市场价格9000多元的手机,可当一年12期的租期结束时,他才注意到,买断价格竟然高达6000元,再加上已经花费的8000余元,远远超过了手机本身的价值。有些商家部分租金及费用标准甚至超过法定最高利息。
面对商家布下的“陷阱”,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看清以租代售合同条款。在汽车等一些高端消费品的“以租代售”过程中,消费者不仅要与商家签署合同,还要与消费金融公司签订贷款合同。消费者要把相关的手续费、服务费算清楚,最后得出一个总成本,看看是否符合自己的预期。
相比“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传统模式,以租代购是一种创新,对于消费也有拉动。要去除其中的“老鼠屎”,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暴力催收等行为。相关平台要尽到自己责任,将违规商家拒之门外,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消保委等社会组织可以推出示范合同,对租期、租金、买断价格、违约责任等作出更加公平、合理的规范,以免商家利用优势地位单方面制订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诱导消费者“跳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