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沪市场监管部门再出15条“硬核”措施。昨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平台+库”提升数字化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介绍,15条措施分为两大部分。其一是“推进针对性帮扶,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主要从经营主体登记“全程网办”,发挥质量、标准化、计量等对产业赋能作用,支持数字广告业发展、食品总部研发中心“一址两用”等方面,推出8条便民利企措施。其二是“实施服务型监管,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主要从出台文件规范不予和减轻行政处罚、优化信用监管、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深化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联动等方面,推出7条措施。
其中,实施企业登记“一站式”全程网办颇受关注。《措施》要求持续提升“上海企业登记在线”服务品质,支持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全程电子化登记,提供企业登记办事“一个入口”,集成式供给在线登记公告发布、登记档案查询等数字化服务功能。
据悉,今年5月,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集成式登记注册(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网办平台“上海企业登记在线”。上线半年多以来,各类企业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办结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业务达35余万件,其中新设企业全程网办率达90%。“接下来,我们在持续提升平台智能化、便利化水平的同时,还将不断拓展平台的应用场景,让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更多经营主体也能享受到高效、便捷、规范的数字化登记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处一级主任科员施毅表示。
除打通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壁垒,让“共享数据”跑进来,市市场监管局将在服务应用、技术赋能等方面下功夫,让线下基础性数据跑上来,建立全市统一的企业住所标准化登记信息库,通过数字化方式将企业住所房屋的产权、租赁等信息用起来。这意味着,明年年底前,企业使用标准化登记信息库中的房屋办理住所登记时,只需录入房屋的使用合同编号,在线签署使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登记机关审查时,只需通过信息化方式比对信息,这将大大提升登记效能。
鼓励实施企业联合标准
《措施》还提出“企业联合标准”,鼓励企业联合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等各类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组成标准创新联合体,制定实施企业联合标准。
这意味着,标准的发起制定主体从单一主体扩展到不同行业和类型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或标准化技术组织等,联合制定的对象也从“其他企业”扩展到“境内外其他企业或者组织”。如此一来,链主型企业能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和创新需要,联合产学研等主体及全球合作伙伴,形成自愿共识的标准,并吸引更多合作伙伴参与,不断增强标准影响力。参与联合标准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要素和资源集聚,以较低成本快速获得市场认可,提高企业竞争力。
比如,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牵头形成智慧酒店机器人标准创新联合体,共同制定并发布《智慧酒店机器人技术要求》。该联合体由上下游专注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消费等12家单位组成,其中多家中小企业通过参与标准的研制和实施,不仅提升了技术实力和标准能力,也进一步拓展了市场,提升了产品认可度。
出台免罚清单4.0版
《措施》还提出制定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出台不予行政处罚清单4.0版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统一了《行政处罚法》中免罚、减罚的执法标准和口径。
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钱敏华介绍,本市从2019年起开始探索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前期已出台3版免罚清单。截至11月底,全市已对7968家经营主体实施免罚,免罚金额合计7.8亿余元。
此次制定的《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不予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标准,给予轻微违法经营主体更大的容错空间。例如,针对《行政处罚法》新增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条款,明确原则上不予处罚。《办法》还细化处罚裁量因素,方便基层理解适用。例如,针对何为“初次违法”,明确未发现当事人在五年内因同种违法行为被有权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可认定为“初次违法”。
此外,4.0版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新增35条“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将清单扩展至广告、电商、计量等15个领域的68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则对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予以明确,统一执法标准与口径,共18项减罚事项,涉及广告、电商、价格等10个领域。 本报记者 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