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金山区长兴村开展“探索自然,收获美味”主题活动。在菌菇种植基地和玉米种植基地,小朋友们观察菌菇和玉米长势,在采摘中体验劳动乐趣 本报记者 陶磊 摄
本报讯(记者 姚丽萍)提升道德素养、学习素养、体育素养、劳动素养,校外实践教育的作用不可替代。今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创制性法规《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全国首部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相关地方立法。
这个“全国首部”,着眼于促进全社会资源挖潜、有效利用,持续构建“校内外育人共同体”,推动全社会育人资源融通汇聚,通过参观体验、实践探究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构建“校内外育人共同体”,全社会育人资源如何充分发掘?《规定》第9条明确,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本身承担相关职责的单位发挥示范作用;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图书馆等积极参与,为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拓展功能,开发校外实践教育场所。
此外,《规定》第11条明确,本市对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实行分级管理,推动建立校外实践教育资源库。市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评估办法开展评估,将符合标准的场所纳入资源库。
市、区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资源库应当向社会公布,载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开放时间、可容纳人数等,并实行动态调整。
安全,是校外实践教育的重中之重。《规定》第13条明确,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按照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同时,学校应当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管理,增强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育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落实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
校外实践教育场所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指导监督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