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莹莹 记者 鲁哲)互联网时代,每一次网页点击都可能带来真金白银。有人正是瞄准了这样的“商机”,恶意利用静默插件,实现用户在访问某知名搜索平台时,自动添加或更改为被告单位的计费名从而获取流量费。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单位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王某、李某基、肖某、李某磊,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
周先生是一名程序员,最近在家使用电脑时,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每次自己在输入某知名搜索平台的域名后,总会自动跳转到别的网站。哪怕周先生重启浏览器或者清空浏览器cookies后,问题依旧没有解决。
周先生从事互联网行业颇久,他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种流量“劫持”的方式。察觉到不对劲的周先生立即前去派出所报案,一个专门靠劫持流量敛财的信息科技公司随即进入警方的视野。
2015年末,王某、李某基、李某磊、肖某从某互联网公司离职,四人决定合作创办一家信息科技公司,主要是做一些软件或者小程序,比如桌面清理软件或者购物平台返利软件等。王某回忆,创业之路“走偏”发生在2022年的春天。那年他们公司的软件推广渠道商被曝光,公司的软件安装量因此下降很多。
业务急剧收缩,公司日渐入不敷出。王某等人有些“慌不择路”。他们偶然了解到,可以通过静默安装插件,更改用户电脑中浏览器的计费名获得流量收益后,决定开启这项业务。“我之前通过商务推广渠道向某知名搜索平台申请过数十个计费名。如果用户使用的搜索平台的网站链接中带有我们公司的计费名,平台就知道是我们公司介绍来的客户,就会给流量费。”被问及如何实现替换电脑用户计费名时,王某供述,当时公司开发的一些桌面工具软件自带插件安装包。每次用户安装完自家公司开发的软件后,就会静默在用户的浏览器中安装浏览器插件,实现浏览搜索平台时,自动添加或更改公司申请注册的计费名。
经鉴定,涉案公司的两款软件可进行静默安装浏览器插件,具有流量劫持功能,违法所得共计8万余元。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某信息科技公司,被告人王某、李某基、肖某、李某磊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