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8日 星期五
长三角立法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
第5版:焦点 2024-10-25
从重大事项决定、生态环保到江南水乡文化传承——

长三角立法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

风景宜人的元荡湖 本报记者 陈梦泽 摄

黄浦江源头——“浦江之首”位于松江石湖荡镇,这里江风徐徐,水天一色,生态美景一览无余 杨建正 摄

乌篷船马拉松邀请赛日前在绍兴浙东运河越城区段举行,展现了绍兴大运河秀丽风光和文化底蕴 本报记者 张龙 摄

本报记者 姚丽萍

夜色里,俯瞰长三角城市群,在超过21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上海大都市圈以及周边五大都市圈,仿佛灿烂群星,散发出流光溢彩的璀璨光芒,昭示着繁华与繁荣的磅礴气象。

长江三角洲,正在崛起的世界级城市群。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核心关键是立法先行的高质量制度供给。

10月23—24日,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沪举行,签署了深入推进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协同监督工作的意见》《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三年工作计划(2025—2027年)》《2024—2025年度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协作重点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更好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有效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近年来,从重大事项决定、生态环保到江南水乡文化传承,长三角协同立法如何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推动实施国家战略?

三省一市

重大事项决定创“国内首次”

法治,作为人类文明发展成果,不仅体现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的软实力。

长三角,要成为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成为全球资源配置的亚太门户,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不可或缺的软实力,是三省一市立法“手拉手”。

地方立法,面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需积极谋划长三角区域协同发展的制度供给。长三角制度供给,该如何互通有无、协同合作?

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23日下午江苏和安徽两省人大常委会、30日下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也先后通过同样决定。一个区域内,各省级人大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国家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一个世界级城市群,“手拉手”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正是四份决定传递出的鲜明信号。这四份决定,创新制度供给,着眼于长三角在区域治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产业升级等诸多利益和发展上的共性需求,深化立法协同。这样的创新实践,为促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而在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之前,沪苏浙皖四地立法协同会议已在沪“头脑风暴”。这个源自创新的立法机制,开拓了视野,找准建设长三角城市群、深化区域合作机制的制度需求,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推进长三角区域立法协作,进而以立法引领、推动、保障长三角继续在创新引领、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改革开放中走在全国前列。

一种共识是,长三角区域立法协作不仅表现为一种共同的立法行为,更多的是地方立法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无论何种方式,源自创新的长三角一体化立法协同机制,指向的远大目标是——法治,让长三角星光璀璨!

生态江南

环保立法共建共享绿水青山

长三角,究竟是怎样的地方?汉语词汇里,有个非常特别的词——江南。江南,不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美好风物和繁荣富庶相得益彰的诗意表达,蕴含着生态文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理想境界。

长三角,大部分区域就在江南。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首先是以生态文明为先导的高质量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制度供给,也正始于环境立法合作。

2014年,由上海提议、组织,沪苏浙皖四地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实现我国区域立法协作零的突破。目前,这一合作已覆盖水污染防治领域,已建立四地法制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2018年,首次实施了长三角区域水源地和大气执法互督互学。2019年,聚焦区域联防联控,上海继续发挥龙头作用,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联合行动,深入推进秋冬治污攻坚、流域协同治理、环境信用联合奖惩,合力推动绿色生态长三角建设。

如今,曾经雾霾高发的秋冬时节,因为区域合作制度化的环保联防联控,从太湖流域经黄浦江到长江口,一江澄澈,天高云淡——这,就是江南,就是江河湖海对长三角一体化协同环境保护的褒奖!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申城所有环保大事件,从烟花爆竹依法“零燃放”到生活垃圾分类,所有法定规范的创立,无不得到长三角“他山之石”的启迪;同时,上海先行先试的创制性立法,也被长三角城市借鉴。

目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23—2027年五年立法规划正在有序推进,76个正式立法项目中,城建环资领域共有18项立法,包括无废城市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是共建美丽长三角生态江南的重要内容。今后几年,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将继续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完善噪声、海洋、湿地、生态安全、辐射等法律制度,持续推动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关键几条”

保护传承江南水乡文化

吴根越角,江南水乡,保护传承江南水乡文化,长三角地方立法继续用一个声音说“要紧事”。

今年3月27日、29日,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三地地方立法共同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继2020年三地人大常委会协同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后,三地人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协同立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立法法》修改明确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后,三地协同出台的第一部创制性立法。

其中,江南水乡文化保护,备受关注。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覆盖沪苏浙的两区一县,山水相近,人文相亲,环境优美,孕育了独特的江南水乡文化。保护传承江南水乡文化,条例第六章的“关键几条”,可圈可点。

首先,嘉善县西塘、吴江区同里、青浦区朱家角等多座知名古镇坐落于示范区,立法明确依托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古镇整体性保护和联合申遗。基于水乡聚落特征和吴根越角的历史文化特色,条例第44条支持示范区推动建设江南运河、太湖—黄浦江、嘉兴—吴淞江等“历史文化带”,塑造新江南水乡风貌,打造文化标识地。

其次,立法鼓励“活态传承”。条例第45条提出,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举办昆曲、嘉善田歌、江南丝竹、芦墟山歌等传统戏曲和音乐表演活动,经营传统手工艺和特色食品,研究发掘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价值,展示江南水乡独特的文化内涵。同时,示范区可以通过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等方式,鼓励在江南水乡古镇居住、就业、创业,展示当地民风民俗、传统礼仪、饮食文化等传统文化生活业态。

近年来,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渐成新时尚,立法又如何让新时尚更富朝气与活力?条例第47条明确支持示范区拓展民间民俗文化旅游服务,推动古镇群落文化休闲和旅游资源的联动开发;支持示范区建立跨区域联合办赛机制,举办跨区域品牌赛事,引导高水平、高级别的赛事品牌落户示范区。

无论如何,江南味,国际范,水乡韵,田园风,正是长三角协同立法的价值取向,也是以“关键几条”保护传承江南水乡文化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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