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丽君)今天上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制度创新经验推广媒体通气会,发布跨省域综合性协同立法、行政执法跨省域“类案参照”、跨省域警务协作、跨省域功能区开发建设管理、清单式项目化压茬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涉及体制机制、公共服务领域的5项制度创新经验,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改革创新经验上升为法规
为加强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聚焦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创新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沪苏浙两省一市协同制定施行《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示范区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经验上升为法规,固化联合河湖长制等经验做法,并对政府间协议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通过规定相应的授权性、支持性、鼓励性条款,保障示范区探索更深层次改革创新“于法有据”。
为营造示范区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行政执法环境,促进青吴嘉(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标准趋同,两区一县行政执法部门针对高频多发、容易产生执法偏差、需要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等10种情形,筛选形成处理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车辆超限超载等方面的18个典型案例,供两区一县行政执法部门“类案参照”,有效压缩了行政执法裁量权的弹性空间。
为解决省际毗邻地区社会安全治理难的问题,两区一县公安机关通过建立省际毗邻地区“就近接警”模式、成立示范区警务合作中心、在毗邻地区建立多个跨省域联勤检查站等举措,创新跨省域警务协作模式,优化区域警务资源配置,有效提高警情应急处置效率,打击跨省域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高标准推进示范区跨省域共建区域建设,示范区建立一张蓝图管全域、一个平台管实施、一个主体管开发、一套标准管品质、一体化治理促发展的“五个一”开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破除跨区域开发建设面临的空间功能不衔接、标准不统一、政策不协同、主体多元等问题,实现资源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为跨区域一体化开发“探新路”。
形成154项制度创新经验
为循序渐进推进公共服务跨省域共建共享,增强公共服务政策协同性、可持续性,示范区实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项目“储备—实施—评估—更新”全周期管理,针对群众需求较为迫切的事项,滚动制定实施项目清单,项目化压茬推进。目前,示范区已推出5批清单,包括63项内容,涵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五年来,示范区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信用管理、公共服务和体制机制、共同富裕、碳达峰碳中和等“8+N”重点领域,累计形成154项制度创新经验,截至目前已有57项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下一步,示范区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成果产生、推广、应用全链条机制,聚焦共性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围绕重点领域筛选发布制度创新经验,更好示范引领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