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慈林(浙江杭州,国企干部)
本人闲暇时喜欢给报刊投几篇稿件,隔三岔五也能收到一些“润笔费”。如今仍收到一些邮局汇款稿酬。到邮局汇兑需带上本人身份证件,在汇票上填写各项信息、签名画押,方能取款。一般我收到汇票后,积累到七八张以上时才跑一趟邮局。为避免在窗口汇兑时间过久,影响其他客户,我都是在办公室填写好汇票再去邮局。
那天抽空去单位附近的邮局汇兑,我把身份证和9张汇票递给柜员小妹。小妹审核后,剔出一张汇票。我看了好久,看不出问题在哪里。柜员小妹说:“按规定,收款人签名不能用圆珠笔。” 我翻转汇票一看,背面印有三项“客户须知”,我一一对照:一请在有效兑付期内取款……二收款人凭本通知单及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办理……三收款人为单位时需盖公章……没有不能用圆珠笔签名的规定啊?小妹不回应我的质疑,只是把其余8 张汇票的钱交给我,让我清点。我求助值勤的保安大哥,帮我找一下负责人反映情况。保安大哥说,负责人去吃午饭了,我只得怏怏离开。
朋友听说此事,感到不可思议,说他也曾用圆珠笔签名完成汇兑,于是陪我去找邮局负责人。负责人拿出一份邮储银行存取款须知,指着“客户填写存取款单时,须用蓝黑钢笔……” 规定给我们看。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取的是通过中国邮政汇兑的汇款,又不是从邮储银行账户内取款!”“所有汇款都是邮储银行业务,汇款等同存款。”“既是存款,利率多少?”“这是汇款,没有利息。”“既是汇款,又为何等同存款?”“这是上级规定,我们只是执行。” 说了半个多小时,说来说去还是这几句话……
朋友气不过,诉诸媒体。在报社过问下,我接到市局客服部门负责人电话。次日一早,市局客服经理到我办公室,送上2份小礼品以表歉意;现场兑付了那张用圆珠笔签名的汇票,承认此前做法不妥。然后又帮我装了个邮储银行App。我突然想,不知道未来不会用App还能取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