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乘客嫌网约车司机技术太差,司机赌气回了句“那你来开”,结果乘客竟真的坐上了驾驶位,并在醉酒状态下开起了车……近日,普陀警方接报了一起奇怪的“司乘纠纷”警情,乘客与司机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31日凌晨1时22分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征派出所接到网约车司机刘某报警电话:清峪路真光路路口,一乘客酒后抢他的网约车开,并且不遵守交通法规行驶。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发现坐在驾驶位上的杨某满身酒气,现场询问了解情况后,民警将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杨某,以及挑唆杨某酒后驾车的网约车司机刘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杨某酒精含量达115mg/100m 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各自向民警供述了事件经过。原来,1月30日晚上,杨某与朋友在长宁区一家饭店小聚,席间喝了不少酒。31日凌晨1时多,准备回家的杨某坐上了刘某驾驶的网约车。
当车辆行驶至真北路左转入金沙江路路口时,杨某因嫌刘某开车太慢,不愿超车,与他发生争执。刘某一时头脑发热,在明知杨某饮酒,仍赌气挑唆他驾车,并将车停靠在金沙江路伯士路路口,主动让出驾驶位给杨某。杨某驾车后,为了报复刘某故意不系安全带,而且还不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由于担心自己车辆违法被电子警察拍到,当车辆沿真光路左转驶入清峪路约50米处时,刘某抢过方向盘,强行将车辆靠边停车。杨某骂骂咧咧,扬言要殴打刘某,刘某害怕被打便报了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示:在明知驾驶员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仍将车辆提供给驾驶员使用的行为同样涉嫌违法犯罪。 首席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