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将修订新条例,即从2021年开始,家用电器的生产商需生产一批替换配件,其目的旨在当机器出现故障时,居民可以对其修复而不是直接扔掉去购买新的。
具体规定:
自2021年起,家电制造商必须在一段规定的时间段内源源不断地供应该批电器的配件,其规定的具体时间取决于具体家电设备,时间如下:制冷设备的零件需达7年以上,制冷设备的门框黑色胶布条需达10年以上;洗衣机的零件需达10年以上;洗碗机的零件需达10年以上,部分零件需达7年以上。
在这段时间内,设备生产商需要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
即可将零件递送到消费者手中,而且这些零件可以用常用工具进行更换,并且不会对机器造成任何不可逆转的损坏。另外,设备制造商需保证消费者可以随时向专业维修人员处获取机器维修以及保养的信息。
欧洲消费者联盟组织发言人表示,这种措施的落实无疑将带来很多积极的影响,首先,由于设备性能的提高,其消耗的电能将减少,所以消费者的电费账单也将随之减少。阿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