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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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中国新闻 2019-11-28
借书不还还有理?网友被惹怒

大V自曝“薅大学图书馆羊毛”

近日,微博用户@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发帖称“当年做大学生的时候,但凡发现学校图书馆里有爱慕的古书,大多是竖排版繁体出版的,就统统借来不还,直接按图书馆规定赔偿”,此番言论引起众多网友批评。

古书不还 低价赔偿

这名博主声称自己借书不还,低价赔偿竖排版繁体出版的古书。“记得那时候是按图书背面标价三倍赔偿,三倍仍不足十元的按十元赔偿。我看中的古书大多原价就几角几分钱,我就这样按十元一本的价格把上戏图书馆里的《全唐诗》《李白全集》《樊川全集》N套50年代的古文书全赔回了自己的书房。”

对于这种行为,他表示自己“不觉得愧疚”,因为不管是现在还是当年,他都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并认为“图书管理员是世界上最厌恶风险、反应最慢的懒惰虫”。

此番言论引发网友热议和批评:“书应该借给更需要它的人,而不是为了满足这种人的私欲。”“我没搞懂这个有什么好骄傲的。”

再度发文 自称“合理”

据悉,这名博主已将上述微博删除。但在11月26日,他再次发表声明,其在18年前花10元价格把这些

古书“据为己有”,已经是合理的价格。博主在回应中认为:

●每本书都是付钱买的,办过手续,拿到赔偿回单的;

●借书不还的事发生在18年前,“一本50-60年代出版的旧书(并非明清孤本),在上海文庙旧书市场为2-5元。图书馆所制定的三倍价格不到10元按10元赔偿,是合理的惩罚价格。”

面对这一回应,仍有不少网友觉得,他“钻了制度空子还洋洋得意”,“赔偿的前提是书籍损坏或丢失,他是想据为己有,不符合前提,所以存在欺诈和不正当手段。”“没有违法不代表你有道德。”

上戏回应 此生退学

上海戏剧学院方面也已经关注此事。学校方面称,事件当事人王翼昊曾是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学生,于2000年入学,2002年因受学校处分而退学。一名在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表示,印象中2002年并没有出现学生大量赔偿的情况。即便该学生所说属实,“有高收藏价值的复本,图书馆会在闭架书库中留存。而图书馆内的珍贵民国图书不对学生外借,只对老师开放。”

有律师认为,尽管这种“借”书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但事实上并未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从事件本身分析,学生“薅图书馆羊毛”应是图书馆管理存在漏洞。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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