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如何治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这个问题有了答案。
另一个问题随之产生:高空抛物如何才能有效发现并固定证据,让《意见》不至于停留在纸面?在上海,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的试点不妨看作一种有益的探索。
36组探头捕捉高空抛物
昨天下午4时许,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智慧淞园”社区安防平台和半淞园路派出所的“黄浦智能安防社区”系统平台上同时出现告警:华浩苑5号楼出现高空抛物事件。
从系统自动抓拍传回的视频可以看到,楼上缓缓飘下一张纸状物,虽然并不危险,但系统还是马上自动生成了涵盖现场照片、发生时间、警示标语等要素的宣传通告和派工单,下发至事发小区所属居委。
很快,一位居委干部“接单”赶赴现场,将宣传通告张贴在门洞上,通报高空抛物事件发生情况,随后上楼敲开抛物者家门进行宣传教育。家里老人起初不承认有抛物行为,直到居委干部拿出手机出示视频,老人才连连道歉。
“我们这原本是高空抛物的重灾区,但最近一段时间已经大幅下降。”半淞园路街道制造居委会书记朱丽妮告诉记者,街道已经安装了高空抛物高清抓拍监控摄像设备36套,主要设在高空抛物多发的高层建筑和多层居民楼附近,效果明显。
4天内3只灭火器从天降
半淞园路派出所所长王毅刚对于今年7月12日发生的一起高空抛物事件记忆犹新。“一幢25层的居民楼,4天内有人抛下3只灭火器。我们走访了三天三夜,没有结果。”
虽然事情没造成人员伤亡,但每一次钢瓶落地的巨响都让人不寒而栗。事发大楼是一栋商住两用房,常住居民近1000人,人员进出复杂,给警方调查带来了困难。派出所民警不懈调查的同时,在正对大楼两侧外立面的角度,安装了专门的监控探头。探头装好很快发挥了作用:7月18日下午1时许,高空抛物监测系统连续产生4个预警,显示21层有不明物体扔出窗外。
民警立刻赶往目标家中。这家人此前警方也调查过,但当时对方否认。此次在证据面前,女主人终于承认:儿子患有自闭症,可能不小心把东西扔下了楼。在民警教育下,肇事男孩也承认了他因贪玩在7月12日至15日期间多次从高空抛下灭火器、注水垃圾袋等物品,并于7月18日再次抛下纸团和注水垃圾袋。因孩子年幼,民警对他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束。
合力完成“不可能任务”
在王毅刚看来,监控探头的高效抓拍,不仅是“技术的胜利”,更离不开街道、派出所、居委协同治理的合力。正是这种合力,让以前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得简单。“安装探头,不仅是为了找到抛物者,而是要通过‘一抓就准’产生震慑作用,让有抛物恶习的人不敢‘再越雷池’,起到源头治理的作用。”王毅刚说。
作为居委干部,朱丽妮也有同样观点。“抓拍只是第一步,还要有跟进措施,宣传教育必须及时,因为第一时间的教育效果最好。”毕竟大多时候扔下来的不是灭火器,而是看似没有危害的废纸、塑料袋等,警方一般不介入。如果没有居委干部及时应对,震慑作用会消解。正是每张任务单的及时处理,并通过张贴宣传通告、上门教育劝说的方式,传递了信号:高空抛物必然会被发现,会被通报,如产生后果会受到惩处。朱丽妮认为,这种预期的“必然性”,让人没有侥幸心理,会改掉坏毛病。
首席记者 潘高峰
【记者手记】
探头抓拍高空抛物,上海不少小区进行过探索,但很多时候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为什么?关键在于治理是否真正做到了精细化。
据记者了解,一些小区安装抓拍高空抛物的探头后,并没有花更多时间精力综合治理,而仅仅作为“出事”后查证据的设备,其结果就是疏于维护和管理。但“出事”毕竟是小概率事件,老百姓见不到实效,肯定会心疼花出去的钱,再要动用维修基金新增探头或者维修保养,就不会轻易同意。这也是不少小区试点无以为继的原因。
半淞园路街道治理高空抛物的整个流程,从专人值守、及时应对到宣传教育……每一步都“针脚细密”,可说是治理如“绣花”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