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家港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保在2020年实现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全覆盖。
《意见》规定,从2019年开始,张家港市住宅小区逐步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城区住宅小区按照“定点设置分类容器+定时分类投放+定人值守引导”的模式开展四分类工作。2020年,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基本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意见》明确,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各住宅小区要利用闲置库房建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仓库,用于集中存放各投放点位转运而来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小区物业公司自行出售并做好数量登记。有害垃圾则由专门服务公司上门规范收运处置。 (王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