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午电 韩国法院9日判决一家日本企业赔偿一名二战中遭强征韩国劳工。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裁定,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赔偿原告金某精神损失费1000万韩元(约合5.9万元人民币)。金某等252名受害人或遗属起诉包括三菱重工在内的3家日本企业。只是,多数原告难以准确回忆当时情况,因此转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韩国大法院,即最高法院2018年就同类案件作出终审裁决,要求两家日企提供赔偿。日方强烈反对判决结果,去年对出口韩方产品采取出口管制和把韩方移出获得贸易便利国家的“白色清单”,两国关系空前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