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多扶持“良币”,让“劣币”无路可走 通过朋友圈卖保险合规吗?
第22版:新民财经 2020-10-19

通过朋友圈卖保险合规吗?

互联网保险新规将落地,强调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互联网保险新规将出炉 图IC

本报记者 杨硕

网红主播直播带货,成为时下最新兴的销售模式之一。近一段时期,这股直播带货风也刮到了金融圈。但监管部门调研发现,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运用直播营销开展金融产品营销宣传或销售,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对此,监管部门已下发风险提示,要求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直播营销金融产品管理。

业内专家表示,金融产品具有虚拟特征和金融属性,决定了其不能通过私人直播平台带货销售,否则很难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容易引发违规行为。因而,金融产品的销售要纳入合规的市场渠道销售,以便使其在依法监管下合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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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获直播售假案

最近冒出的一则新闻,让由直播带货引起的销售市场乱象,再度成为网友们议论的热点。

近日上海相关部门通报了一起售假案,据悉这是上海首例“网红直播带货”售假案。据介绍,上海警方经过2个多月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该起利用“网红主播直播带货”形式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在浙江多地抓获售假犯罪团伙5个,查处窝点8处,当场缴获假冒多个奢侈品牌的箱包、服饰等各类商品3000余件,抓获正在直播带货的廖某(女,27岁)等犯罪嫌疑人50余名,其中41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事实上,各大短视频直播平台卖奢侈品假货现象或多或少存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年3月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称,有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曾遭遇消费问题。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目前直播带货规模较大,涉及主播、商家及平台等多个主体,且直播行为具有即时性,事前很难防范,更多是事后发现问题,通过举报、投诉等解决,监管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管手段和监管经验。

除了售假行为外,直播带货还存在其他一些乱象。例如,一些“网红”和电商联手骗粉丝,商家先砸几十万元打榜,带动流量,主播可劲吹产品有多好,两者一唱一和,让不明真相的网民以为得到了天大的好处,实则是在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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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圈也刮起带货风

直播带实物商品尚且如此,如涉及金融产品,风险隐患只会更大。

近年来,随着直播带货的热度越来越高,不少金融机构也选择将与用户互动的新阵地搬到线上。据了解,目前金融机构的理财直播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宣讲理财知识、投资理念,二是推介理财产品。其中,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开启的线上直播,并不是直接营销理财产品,更多的是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相较之下,保险公司在直播方面表现得更积极、主动,已有多家保险公司管理层亲自上阵,在直播间里“带起了货”,这也引发了不少问题。

据此前媒体的报道,部分保险及基金机构利用直播开展金融产品营销宣传或销售时存在不规范操作。例如,一些直播间使用“绝对回报”“安心躺赢”“大病都不怕”等诱导消费者进行冲动消费的用语;另一些直播间为了迎合投资者,放大对金融产品高收益等内容的宣传,而淡化风险讲解;还有一些直播间的主播非专业人士,对保险知识一知半解,却包装成“保险专家”……

“近期的理财营销直播大多基于外部平台,并不是金融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也就是说,拥有资质的互联网企业,直播‘带货’‘卖保险’是合规的。然而,网络直播的准入门槛低,对于直播相关的平台资质、主播资质以及直播营销时的合规性等,存在不少问题与风险隐患。”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朱奕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应该对平台与主播的资质不定期予以抽查,从而把好金融产品的质量关,尽可能降低相关金融产品隐患,为投资者推荐优质、安全、放心的金融产品,让公信力和网络的销售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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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直播营销”监管

对于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卖保险”,监管部门已制定相关措施加强监管。银保监会9月底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保险业务暴露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约束。《办法》规定,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应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从业人员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内容,应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在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证件照片、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此外,《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及所属从业人员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承担合规管理的主体责任。以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为例,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平台本身是不需要持牌的,但是在这上面发布保险营销宣传内容的机构以及个人是需要持牌,只有保险机构以及保险机构下属的从业人员才能发布,发布的内容必须由保险机构统一制作。

上海银保监局最近下发风险提示,要求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直播营销金融产品管理。一是加强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学习,深化对直播营销行为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直播营销行为的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加强对直播营销等金融营销宣传或销售行为(含金融广告行为)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报备管理,强化员工相关行为监督,明确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专业人员知识培训、合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谨慎开展直播营销宣传行为的合规意识。

除了加强金融机构直播营销金融产品监管之外,还有专家指出,投资者也应主动审视直播销售渠道的正当性,同时对虚假宣传要有鉴别能力,对高息诱惑提供辨别力,避免陷入金融欺诈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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