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社区门前这段路  无灯黑了15年 有故事的花溪路  落叶秋景让人醉 遛狗不牵绳
第7版:社会新闻 2020-12-07

遛狗不牵绳

漫画 孙绍波

文案 黄佳琪 杨洁

【专家释法】

《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对于因动物侵权致损的:1.若对于饲养动物符合管理规定且采取安全措施的,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其自身损失的,动物饲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若饲养动物违反管理规定且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仅在被侵权人故意造成损害的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减轻责任,不能全部免责。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流浪动物只喂不养的行为也可认定为饲养动物,造成上述损害的,喂养人及管理人都须要承担责任。

(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社会研究所所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殷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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