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玉红)上海法拍房首次被纳入限购,成功竞买者需具备上海市购房资格。昨日,公拍网发布一套拍卖房源信息,在醒目位置标有“限购”二字。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上海楼市调控组合拳已相继落地,并将法拍房纳入限购范围。
上海自1月22日起,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于市民关心的调控措施实施时间,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明确表示,二手住房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一手新房以认筹时间为准。随着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落地,不少购房者将目光投向此前不限购的“法拍房”。法拍房即经法院司法拍卖的房产,指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院采取司法拍卖的方式对需要变价处理的房产进行处置,包括商业贷款逾期房产、民间借贷违约房产、司法没收财产房产以及无主房产等。
公拍网首页信息显示,上海市静安区曲沃路373弄1号1101室将于3月8日10时拍卖,起拍价为286.5万元。页面自动弹出的提醒信息: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上海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对此,上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房源为上海法拍房纳入限购的首套房源。竞买人需事先确定在上海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咨询限购相关政策。公拍网的司法拍卖频道也显示,浦东新区、静安区、闵行区、普陀区等多家法院分别对即将进入拍卖程序的房屋标的发布拍卖公告,规定了新的司法拍卖房相关交易规则,明确法拍房需要纳入限购范围。一旦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