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3日 星期六
一家族式售假团伙被捣毁 如此逆子 “飞天茅台”只卖一千元? 居住权制度的“温情保障”
第23版:新民法谭 2021-03-19

“飞天茅台”只卖一千元?

几起涉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

本报讯(通讯员 黄诗原 陶韬 记者 江跃中)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消费市场上商品掺杂掺假、质量参差不齐等乱象依然存在,依然需要“凝聚你我力量”,共同打击。近日,上铁法院介绍了该院审理的几起涉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案件。

销售人工制造假“灵芝”

肉灵芝,俗称“太岁”,有人认为,其有药用价值,可用于免疫力调整、癌症等疑难杂症治疗,受到追捧,但近年来肉灵芝市场却良莠不齐。近日,上铁法院审理了一起高价销售假肉灵芝的刑事案件。

为牟取巨额利润,陈某从徐某某等人处以低价收购人工制造肉灵芝,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宣称包装为“野生”“人工分养”的可食用肉灵芝并对外销售。

2020年6月14日,陈某在其经营的店内,以总计人民币7万元的价款,向被害人销售肉灵芝32只,其中31只系上述从徐某某处低价购进的假肉灵芝,该部分销售金额达58万元。经过专家鉴定,肉灵芝不可能人工养殖,该批肉灵芝确认为人工制品。

法院考虑到被告人到案后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孜然粉中掺入大米粉

姚某银为降低成本、牟取利益,先后组织王某凤、孙某银、陆某满、朱某宝等人,违反企业标准,在其生产的“X旺牌”孜然粉中大量掺入大米粉等杂物,并以单一型调味品的名义对外出售。

与此同时,姚某江则分别委托姚某银为其生产掺有大米粉、姜黄粉、辣椒粉的白胡椒粉制品,委托王某山为其提供产品灌装、封装等服务,并以“X灵牌”白胡椒粉(单一型调味品)的名义对外销售。

在此期间,王某山还为姚某江提供带有其厂名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允许姚某江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其厂名作为生产厂家。

自2016年4月至案发,掺杂、掺假的孜然粉产品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4万余元;2018年4月至案发,涉案白胡椒粉销售金额达8万余元。2020年8月5日,上述7人分别被民警抓获。

法院依法分别判处7人3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高档白酒竟是“贴牌酒”

2019年初,徐某通过不正当途径,以市场价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价格,购入一批假冒的茅台和五粮液“贴牌酒”。之后,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假冒注册商标的3箱18瓶53度飞天茅台酒及29箱174瓶52度五粮液卖给李某,其中茅台每瓶售价不到1000元,销售金额共计7万余元。后李某将购得的上述白酒提价卖给他人,销售金额共计11万余元,并将所得不法利润和徐某分成。久而久之,徐某、李某认为这桩“生意”有利可图,胆子越来越大,二人赚得盆满钵满。最终,百利公司(化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15万余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得上述假冒茅台和五粮液,发现是假酒后,该公司报警。经有关部门调查,这批酒均从徐某处流出,徐某和李某二人的违法交易遂东窗事发。

上铁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其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2个月,缓刑一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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