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云
1911年6月12日,莱茵河畔一次各国艺术爱好者的聚会中,34岁的黑塞获悉画家朋友汉斯·斯图尔岑埃格正计划一趟印度之旅。汉斯的兄弟罗伯特1909年接管了父亲在新加坡的公司,汉斯此行也将顺便探访兄弟。倾慕东方文化已久的黑塞闻听这一消息,立刻冲动地决定加入。当年9月4日他从德国盖恩霍芬起程,和汉斯会合后一路坐轮船远航到了热气腾腾的东南亚和锡兰,12月13日返回出发地。
这次旅行共三个月又一周。对气候饮食的不适应,对热带细菌免疫力不足,开销远超预算,黑塞无奈放弃了返程时游历印度南部的打算。但实际见证的东方经验,让他开始酝酿以佛陀为原型的《流浪者之歌》。后来他又写出了《荒原狼》《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玻璃球游戏》等名著,194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黑塞1913年出版的《AUS INDIEN》,两年前有了繁体中文版,书名为《新加坡之梦》(这也是该书中一篇文章的标题)。该书集结了黑塞为这趟东方之旅所写的随笔、日记和诗歌。初读时深感要捕捉雨林般密集的文字信息很不容易,再次翻阅,有个细节引起好奇:旅行日记中,黑塞不断地写到蝴蝶和捕蝶,原来这位大诗人、小说家,自幼就是狂热的蝴蝶爱好者。
怡保,“在闷热的茂密的灌木丛中捉了一阵子蝴蝶。”吉隆坡,“公园,很漂亮,到处都是蝴蝶。我捉了几只,然而乘坐人力车的时候我的玻璃瓶碎掉了。”苏门答腊小村佩莱昂,“第一次在原始森林中捕蝶”,“绿色的大蝴蝶,可惜没捕到。”乘蒸汽轮航行在占碑附近的河上,“晚上见到一只硕大的蝴蝶,我捉了一只小的。”有时连续几天捉蝶,“整个上午都在捕蝴蝶的地方”。巨港,九点以后外出扑蝶,“受到一群猿猴的迎接。捕蝴蝶一直捕到十二点”。
旅程中最美丽的地方锡兰康提,被狡猾的卖蝴蝶小贩跟踪(随笔《印度蝴蝶》妙趣横生);某天“捉了三小时半蝴蝶”,另一天独自去了山谷,“阳光灿烂,有许许多多大蝴蝶”;告别那日,在饭店花园里“捉了将近40只蝴蝶,这是我最后一次捕捉胡蝶,也是整个旅行中收获最大的一次。”
其实进入热带之后黑塞就不断腹泻,靠鸦片制剂止泻,同时仍不停地捉蝶。与苏门答腊及康提相比,黑塞在新加坡捕蝶的次数不多,是城里的活动太丰富多彩了吗?他喜欢在海滨大道散步,坐人力车兜风,穿街走巷在商业繁盛的华人区购物,到华人戏院和马来戏院看表演,在俱乐部饮酒,同时他仍要读书写作。
黑塞的文字里经常可见蝴蝶和蝴蝶所隐喻的那种短暂、稍纵即逝的美。有本书就叫《蝴蝶》,黑塞在后记里写:蝴蝶“是生物演进中最华丽、最极致、最崇高的形式。蝴蝶就是那种很有创造力,却又同时不惜一死的生物。它只为爱而生,为延续生命而生,因此它披上无比炫丽的衣裳,插上比身体大上好几倍的彩翼。彩翼的颜色及造型、羽翎及绒毛无不表现出蝴蝶生命的奥秘……”他又说:“欣赏蝴蝶时,我能从苦无诗意的生活——我的生活并非一直是诗意盎然——走入歌德的惊奇世界中,此刻的我是痴情、沉思、虔诚的。”可与黑塞比肩甚至超越的,是《洛丽塔》的作者、俄裔美国籍的纳博科夫,既是大文学家,又因研究“南美洲眼灰蝶”而拥有博物学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