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慧
鲍尔吉·原野在《大地雅歌》里,以“草原之子”对大自然的天然敏感触角,捡拾着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自然恩惠,在每一个寻常日子里与大自然喁喁私语,以其草原般宽阔、悠远的情怀深深致敬着养育我们的这片天地,而在这样的致敬里,他也享受着在大地、树木、河流、节气所带来的美与力中徜徉的快乐。他告诉我们,“诗意栖居”在于环境,更在于我们是否能够真正地将己身投入“大地共同体”。
“再过几天,地里会长出葱郁的禾苗和各种各样的草,没有限制和甄别。土地的宽容不止于此,它上面还活着吃草生存的牛羊。”鲍尔吉·原野是懂大自然的。他了解、热爱并身体力行着大自然的法则。在他眼里,万物都是生命的精灵。他会关心一只虫子高不高兴,会通感小鸟“戚然于叶之摇落”;他觉得自己比不过水泥路上那只自负前行的大甲虫,因为他“背上没有孔雀绿的荧光亮,没有精致的六足”。曾经我以为他对大自然是敬畏的,他说,不是,是热爱。敬畏的姿态是谦卑的,而热爱的姿态是平等的。因为见多了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趾高气扬,当他蹲下与一只甲虫“比一比”的时候,我把那姿态错认成了谦卑和敬畏。但热爱不同,热爱的基础是“没有限制和甄别的平等”,它像大地一样广袤,像河流一样绵延,像树木一样繁茂,像时节一样往复。他蹲下来只是为了和那只甲虫在同一个高度上对话。热爱让他的歌咏更深沉而悠长。热爱也让他对周围环境的观察更细致而敏感。
以城市化为代表的现代性,通过工业文明悄无声息地消解着人的本体意义,让我们误以为只有出走“远方”,才能回归自然。鲍尔吉·原野则展现了另外一种可能。蒙古族诸部落中黄金家族的命号,赋予了他与天地自然某种强力而神奇的连接,让他永远能在工业化城市里看得见自然。他把河边柳树的枝条拽到水里,因为他听到那棵柳树说它快急死了,急着喝水;他在出差之时为朋友的父亲从全国七个地方寄水回去浇灌长寿花,祝贺老人家的百岁大寿;他把自己居住的小区另取了一个“桑园”的名字,因为那里曾经有一棵桑树,并在搬家的时候,与“桑园”郑重地告别。他就这样在城市高楼的缝隙里,轻轻抚摸着婆娑树影、温润阳光。
鲍尔吉·原野的很多篇文章,似乎都找不到我们常说的写作的契机。与其说他是在进行生态写作,不如说他只是在记录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