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姚丽萍
房子空置,可以不交纳物业费吗?我觉得小区物业公司服务态度不好,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我不需要物业公司给我服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这是不少业主都曾有过的疑惑。答案就在《民法典》中。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很明显,答案是不可以。
背后的道理是什么呢?这就需要我们知道到底什么是“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这里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相关区域”指的是小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小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这也对应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此外,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物业费的构成除了人员、办公等成本以外,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显而易见,物业费的内容基础是“共有”,不是物业公司对业主个体提供服务。
因此,只要物业公司依法依约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当按时支付物业费。
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民法典》在第九百四十四条中也赋予了物业公司催讨物业费的权利。物业公司可以先进行催告,要求该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所以,如果你拒付物业费,会产生很高的成本哦。当然,物业公司在催缴物业费时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的。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伴随人们法治素养的提升、法治思维的养成,依法办事,已经成为我们市民的生活方式。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守护诚信,更是保障小区居住品质的一大前提。
与此同时,物业服务公司也应依照约定提供服务,把小区管理好,保障业主居住品质不断提升,才能大家共赢。
金缨(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金源方程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