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其尧
蒲松龄《聊斋志异》里有一篇《狼》,是三则关于屠夫与狼的小品故事。我读中学时,语文课文里选用了其中的第二则,说的是屠夫智斗二狼的故事。其实,这三则小品相互映衬,互为表里,不可分割,读者最好把它们作为整体来欣赏。
第一则讲屠夫悬肉钓狼,原本在于保肉,却歪打正着无意中捕获了一狼,“时狼革(皮)价昂,直(值)十余金,屠(夫)小裕焉”,屠夫发了一笔意外之财。第三则讲屠夫出奇制胜,将屠夫故技演绎到了极致,“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屠夫虽然抓住了狼,但一时找不到可以置狼于死地的办法,情急之下拿出一把小刀,“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人民文学出版社赵伯陶先生注评本对“吹豕之法”做了注释:吹豕,即“梃猪”,杀猪后,在猪的腿上割一个口子,用铁棍贴着腿皮往里捅。梃成沟以后,往里吹气,使猪皮绷紧,以便去毛除垢。最后,“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这三则小品实际上是警世寓言,正如清代一位评论家所言:“狼以贪死,以诈死,恃爪牙而亦死。可知禽兽之行,决不可为。”所谓“诈死”,即指第二则中一狼“目似瞑,意暇甚”,屠夫“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这里的“假寐”二字一般都解释为“假装睡觉”,但其实并非如此。权威辞书对“假寐”的解释都是“和衣而睡”、“不脱衣冠而小睡”。《辞源》引《诗经·小雅·小弁》“假寐永叹,维忧用老”诗句,汉代郑玄笺曰“不脱冠衣而寐曰假寐”;再引《左传》宣公二年“(赵盾)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作注者解为“不解衣冠而睡”。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解释“假寐”:指不脱衣冠睡觉。《现代汉语词典》对“假寐”的解释是:不脱衣服小睡。并举有二例:凭几假寐;闭目假寐。最近出版的著名语言学家杨树达先生的《日记》里经常出现“饭后小寝”、“饭后坐寐”和“饭后假寐”的表达,可见近人还是将“假寐”作“不脱衣冠而小睡”解。
古人表示“假装睡觉”之义并非用“假寐”,而是用“託(托)寐”。《世说新语·言语》第12篇写钟毓、钟会兄弟小时乘父亲钟繇午睡之际偷喝药酒,“其父时觉,且託寐以观之。”“药酒”指的是“散酒”,即魏晋时期的人服食寒食散之后用以发散的酒。“託寐”即“托寐”,最早也出自《诗经·王风·兔爰》“尚寐无吪”。陆德明《释文》解“吪”为“讹”,而“讹”在魏晋口语中经常用作副词,表示佯装、假装的意思;郑玄《笺》释“吪”为“动”:“寐不欲见动”。杨勇先生的《世说新语校笺》引用方一新说法:“讹寐自是可通,託寐也未必误。託(托)在汉、魏、六朝文献中有假装、佯装之义。”分别列举了《后汉书》《三国志》《世说新语·纰漏》中的例子作为书证,以为“託寐,犹言装睡”。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假寐”时指出这是书面语,作动词用;但不收“託(托)寐”。由此可知,“假寐”作为书面语仍在使用,而“託(托)寐”则已不再使用。不过,我们现在仍在使用“托病”一词,意义应该是“假装生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