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应急保障车辆服务抵沪旅客 龙华烈士陵园清明开启“云祭扫” 应检未检将被依法处理 WTO预期今年全球贸易增速“打对折” 一公斤大白菜涨14元多,查办!
第8版:综合新闻 2022-04-03
申城市场监管部门公布新一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一公斤大白菜涨14元多,查办!

本报讯(记者 金旻矣)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前天,市场监管部门又公布一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超市哄抬价格

近日,有网友晒出一棵售价高达73.21元的白菜,“天价菜”一露头,执法人员立即对沪青平公路事发超市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所销售大白菜为每公斤19.98元,但经查询销售记录,其3月29日销售价为每公斤33.8元,进销差价率远高于2022年3月19日(含当日)前7天内在该交易场所成交的同一产品的最高进销差价率。

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

蔬菜价格欺诈

封控通告发布后,潘某在未调整生菜、黄瓜、西红柿、丝瓜、黄洋葱、菠菜等六种蔬菜对外标价的情况下,利用大量顾客急于采购、无暇核对价格的心理,提高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与其经营场所对外标示的价格不符。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中经营者为个人,对其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4月1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其制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从重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案例三

百货店未明码标价

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某百货店近日在经营土豆、西红柿、卷心菜等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未明码标价。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市场监管部门对位于闵行区莘朱路的某超市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售的毛豆、水芹、韭菜、薄皮椒等蔬菜,未标明计价单位等相关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五

食品经营部未明码标价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开展市场检查时,发现某食品经营部以12元/公斤的价格销售鸡蛋,但未对鸡蛋进行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案件目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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