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其国
本文题目中的“诗侣”,系指朱生豪、宋清如伉俪。他俩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相继入读杭州之江大学,因诗结缘,终成眷属。而提及朱生豪,不少人就会下意识地联想到莎士比亚,把朱生豪誉为中国翻译莎士比亚剧本“第一人”,应该并不为过,译莎工作不仅成为朱生豪短短三十二年生命历程中赍志以殁的名山事业,而且在他不幸去世后,宋清如又继续着他的未竟事业。“莎魂”云云,即寓意他俩至死不渝的译莎事业。他俩的儿子朱尚刚用“诗侣莎魂”喻称父母,应该说也是名副其实。而说起朱生豪为翻译莎氏剧本忘我到怎样的程度,很可以从他与宋清如新婚燕尔后不久订立的“约法七章”中领略一斑。
朱、宋二人是在经过十年漫长的恋爱长跑后,才于1942年5月1日,在上海青年会礼堂举行了共有三十多名亲友参加的婚礼。婚后,因当时朱生豪正全身心投入于翻译莎剧,可眼看在上海生活无论是居住环境还是持续上涨的物价,都让这对新婚燕尔的夫妇觉得很是艰难,朱生豪更觉得无法安心从事译莎工作。想回老家嘉兴吧,偏偏朱家的房屋经历战乱,已经破败不堪,一时根本无法居住。于是宋清如提出,不如先回她常熟娘家,和她母亲一起住一阵再说。一来她娘家有些家底,二来小县城生活成本也不高,而更重要的是,那里不仅居住无虞,而且环境安静,朱生豪可以心无旁骛地在那里安心译莎。朱生豪觉得这建议不错,便接受了妻子的安排。只是为保证自己的译莎工作顺利进行,动身赴常熟前,他和妻子拟了一份“约法七章”。
今天只要稍稍了解一下“约法七章”的若干条款,就可以知道,朱生豪对译莎工作究竟有多么投入、多么执著。比如“约法七章”第一条云:“为避免离别痛苦起见,生豪愿于本年暑期后随同清如重回常熟居住;并为使莎剧译事早日完成,不致时作时辍起见,非有重要事故,暂时不再返归嘉兴。”在此可见,既然随妻子去岳母家,那就要稳定下来住一段日子,短期内不再挪窝,以免因颠沛奔波而影响译莎工作顺利进行。“约法七章”第四条更是直白写道:“清如必须向母亲明白要求划出每日下午时间作为与生豪商酌文字上疑难,及个人读书写作之用。”在这一条“约法”中可以看出,作为妻子的宋清如也是参与了丈夫译莎工作的。从每天要有固定时间与妻子一起商酌翻译文字,也可以看出朱生豪对待译莎工作的严谨。而且同样“严谨”的还体现于这条“约法”本身——“必须向母亲明白要求”显然是对岳母而言。事实上朱生豪的岳母不仅是一位很好沟通的长者,而且对朱生豪也是喜爱有加。朱生豪曾在也是写于此际的给岳母的一封信中说,“婿庸驽无似,过承推爱,感愧之情,匪言可喻”。可见朱生豪内心对岳母的“推爱”,还是充满感恩之情。“约法七章”中最有意思的或许当数最后一条:“清如必须允许生豪不勉强其从事不愿意之行为,如单独陪陌生人吃饭等。”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凸显了朱生豪的性格特点。当年在之江大学执教的著名学者、有“一代词宗”之誉的杰出词学家夏承焘,曾用一句“渊默如处子”描述学生朱生豪。此话可谓一语中的道出了后者沉默寡言、不喜结交的内向性格。即使朱生豪当初在之江一眼喜欢上宋清如,他不仅没敢直接表白,甚至都不敢与之交往,而是准备了一个写了字的笔记本,请同学转交给宋清如,以此作为试探。所以如今见了第七条“约法”,宋清如自是再了解不过,便不觉莞尔。
诚如朱尚刚所说,新婚夫妻如此“约法”颇为奇特,但这也正说明了他父母“对婚姻生活有着脱俗的观点与态度”。这一点对当下新人而言,或亦不无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