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日落额尔齐斯河上 “显而易见”很重要 生命的三分之一 小摇铃 朋友圈是一条河流 乘机杂忆 寻“拉猫”不遇
第14版:夜光杯 2024-01-10

“显而易见”很重要

宋利

我经常光顾距离不到五百米的两家兄弟商超,它们都由母公司统一配货和管理。一家商超的冷冻食品非常畅销,另外一家却鲜有人问津。我宁可舍近求远去畅销的那家,原因是冰柜上的货签与商品一一对位,货签做得醒目入眼,拉开冰柜即可找到需要的商品。另一家则是在冰柜的右侧贴了长长一排小蓝色的货签,看得眼花缭乱,还难以找到对应的商品。

这样的现象随手拈来:货架低位处必须俯身再俯身地去辨识货签,光线不足,货签大小依旧;买一送一的商品既不标原价,也不标现价,不知买一送一是真是假;散装和包装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上面只立一个散装食品的货签;价格变了货签未变;货签张冠李戴等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要求: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和显著。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我理解是:货签摆放的位置要与商品一一对应,勿错位;货签的大小要关注到不同年龄段的消费群体,宜大不宜小;货签的内容齐全,文字工整,一目了然;促销和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按照规定用不同颜色的货签;货签放置处要光线充足,位置显著。

“显而易见”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是很重要。既能减少顾客在货架上查找商品的时间,又能免除客与商多余的口舌,提高效率和效益,实属益商益客的好事情。至于为什么不这么做?除了懒惰,某些商家的某些心思大概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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