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7日 星期五
小额贷款公司将迎监管新规 多地支持房贷“商转公” 八月大盘持续探底  双底形态蕴藏希望
第8版:新民财经 2024-08-31

小额贷款公司将迎监管新规

杨硕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全面覆盖小额贷款公司(简称“小贷公司”)及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简称“网络小贷公司”)的监督管理,对两类市场主体的行业准入、融资方式、信息披露、技术规范、催收方式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规范。

首先,是加强对小贷公司业务集中度的监管约束。《征求意见稿》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5%。网络小贷公司对单户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对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其次,是明列禁止性行为。严禁小贷公司出租出借牌照,不得使用合作机构的预存保证金等资金放贷,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开展联合贷款,不得向无放贷资质的机构转让信贷资产。

再次,是对小贷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允许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小贷公司适当简化公司组织机构;明确资产风险分类要求,规定将逾期90天及以上的贷款划分为不良贷款;针对网络小贷公司,强调使用独立的业务系统,并应满足全流程线上操作、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符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条件。

最后,强调了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对小贷公司信息披露、风险提示、营销宣传、客户信息采集使用等行为作出规范,禁止小贷公司捆绑销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将贷款列为支付结算的默认选项、诱导过度负债和多头借贷、以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催收等。

随着新规的落地,不规范公司退出将成趋势。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已暂停批设新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近年来存量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数量逐步下降。

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6550家,实收资本8226亿元,贷款余额8431亿元。其中,网络小额贷款公司179家,实收资本1590亿元,贷款余额1739亿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强化,部分不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的退出可能成为趋势,尤其是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指出,明确禁止出租、出借小贷牌照,围堵了此前一些小贷公司可能通过出租或出借牌照的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提供放贷“通道”的违规行为,也是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转让不良资产的表现。后续,预计合规性较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较强且各项监管指标优良的小贷公司将在小贷新规实施后逐步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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