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之昊
看了《克雷莫纳的月光》一文,虽然对外国文化不甚了了,对小提琴演奏和制作更是一窍不通,我还是想去克雷莫纳看看月光,外国人是不会明白中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月亮。
陆老师招饮,我是猜到会有酒喝的,但是我素来涓滴不饮,更不会贪杯。近来能喝真真一眼眼白酒,仅仅喜欢喝白酒一类。不过这天他带来的是葡萄酒。一来是喝红酒的机会少,二来是喝到的也是参差不齐的杂牌,没喝过好的怎么会喜欢。
那天喝的是“勃艮第”,我起初不知这三字怎么写。尤其是音译名字,往往听到声音,字写得不准确。我一直很佩服翻译家们的用字,我听到这个发音后,想到的是“伯更第”三字,回来一查,准确翻译应为“勃艮第”,显然比起我用的三字更妙。想起林琴南当年翻译外文小说,他不懂英文,所以把书中主人公的名字按发音都取成中国名字。
我觉得洋玩意儿就该有洋味儿,用中文里很少用的字,让人感觉不到中国味。就像皇帝起名字,就用生僻字一样,因为和你我不一样。“勃”“艮”二字中文里用得少,这就很符合上述的标准。
丰子恺说喝酒就是为了醉,喝白酒一下子就醉了,醉得太快。喝啤酒醉得太慢也不好。他所以主张喝绍兴酒。我是赞同这个讲法的,不过每个人对于酒精的敏感度是不一样的,我要是喝白酒醉了后不堪设想,绍酒也会速醉,葡萄酒这种在很多人看来不可能喝醉的“饮料”,对我来说正好。
几年前有人问我是不是喝茶,我答很少喝,其实我指的是很少喝茶壶里倒来倒去的烦琐的工夫茶。隔了几天她送来一瓶白酒。可能在人们眼里,要么是酒,要么是茶,二者总是有一个喜欢。其实喝过好喝的单丛或者肉桂,喝过那天喝的勃艮第,我想说“吃茶去,拿酒来”。
那天到家已经十点,临睡时已近子夜,我还是醉意阑珊,拿起毛笔写了“勃艮第。在法国北部是法国古老的葡萄酒产区,绵延二百五十公里,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夜饮其中不知名酒一款至微醉,飘飘然落笔,也敢称往往醉后矣。之昊记”。
喝了勃艮第的酒,真想去当地看看,就像看过陈寅恪《唐代政治史略稿》,其中提到“辛巳(一九四一)元旦陈寅恪书于九龙英皇太子道三百六十九号寓庐”,哪天去九龙就要访古。想想当自己在法国东北部的勃艮第看斜阳的时候,喝着那里的葡萄酒,这时候写出来的文章就不一样了。喝了这么好喝的酒,还听到四座旧雨新知地谈天说地,不留下点文字实在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