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高峰
最近,上海长宁区虹仙小区上演的一出戏码,细节比谍战片精彩,却让人不寒而栗。
据报道,因为担心违停车辆堵塞应急通道,今年4月,居民金女士先后两次通过“随申办”匿名反映问题。没想到第二次投诉后,回家时金女士被楼组长拦下,质问她为何投诉物业。
金女士是怎么被精准定位的?原来,物业先通过投诉照片里的梧桐树影确定拍摄位置,再调取摄像头追踪行动轨迹,最后借助楼组长和邻居完成“人脸识别”,整个过程堪比公安办案。
金女士有两句话说得很到位:“保安不等于公安”“应该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起事件的荒诞之处在于,科技赋予人们更多监督权,某些人却把技术变成了反制监督的武器。
新颁布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第三方提供。
制度明确,条款清晰,奈何不为。无外乎两个原因:不清楚或者不在意。前者说明物业法治素养有待提高,后者与其说是胆大妄为,不如说是习惯成自然,因为缺少监督。
一些城市的探索或可借鉴:给每个摄像头设置独立访问日志,调阅记录实时上传云端,公安部门可随时抽查。当然,除了用透明监管打破“暗箱操作”,更重要的是严厉惩戒,让侵权者付出代价,不敢再越雷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