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天明
与《狂飙》《人民的名义》对比,刚在央视8套收官的《以法之名》有其独特性,相较于《狂飙》的“双时空叙事”与《人民的名义》的“高层生态叙事”,《以法之名》的现实主义叙事策略填补了法治题材的空白。它以其独特的视角、大胆的选材和用心的制作,为观众呈现了一场检察侦查领域的视听盛宴,同时也引发了诸多关于法治与人性、艺术与现实的深入思考。《以法之名》首度将镜头聚焦于惩治司法乱象、维护司法公正的检察侦查领域。故事从海东省检察院复查“万氏集团涉黑案”切入,看似普通的案件随着调查推进,逐渐揭开黑幕,牵出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
悬疑叙事手法的巧妙运用,是该剧的一大亮点。剧集开篇即令人震撼:黑社会头目万海的律师在法庭上当庭翻供,指控公检法系统构陷其罪。这个充满戏剧张力的场景,恰如一把手术刀剖开了司法实践的复杂肌理。接着,检察院公诉人乔振兴离奇“自杀”并被指为保护伞,再到匿名举报信指向李人骏,每一个情节转折都紧紧抓住观众的好奇心,让观众迫不及待地跟随剧情抽丝剥茧。
剧中人物塑造的复杂性,构成了该剧现实主义美学的核心支撑。洪亮堪称当代法治精神的具象化身,这个角色打破了传统检察官的“刻板印象”,一出场,这个面对国企三倍薪资的检察官,在省检察院求爷爷告奶奶办离职,面对老丈人省政协副主席江旭东时小心翼翼……勾勒出一个被世俗关系网束缚的普通中年人形象。但当他在复查万海案时,面对旧日同窗李人骏的蜕变,又展现出“快刀”般的职业敏锐性。最终他从13年前的一桩旧案——“1·31枪击案”,查出了黑恶势力在13年前早已形成。这种“外圆内方”的人物设定,表现了执法者在职业信仰与生活困境之间的撕扯,在调查万海案时展现出对信念的坚守,对正义的执着,正是法治进步的生动注脚。
剧中反派的塑造突破了脸谱化窠臼。角色始终在“好人”与“坏人”悬念中不断跳转,打破观众的常规认知。立体化的人物塑造,使得《以法之名》超越了简单的正邪对决,转而呈现司法领域中“人如何依然保持人性”的深层追问。在展现正邪斗争的紧张刺激之外,《以法之名》也深刻地传达了法治精神。它让人们看到,法治的自我净化机制也在发挥作用,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以法之名》的播出恰逢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挂牌成立,这种“与现实共振”的现象,印证了法治剧的社会功能。剧中展现的“检察侦查”职能,在现实中得到确认,这种艺术与现实的“互文”,使得该剧成为观察中国司法改革进程的特殊样本。
《以法之名》的现实价值还在于把住了现实生活之脉。剧中乔振兴一家的遭遇,成为观众共情的焦点。乔振兴被害身亡还遭黑社会诬陷,妻子周梅因舆论压力被学校解雇,女儿也不得不退学,原本温馨的家庭一夜之间濒临绝境。这种对普通人命运的刻画,恰恰证实法治剧的感染力,最终要落脚在对个体命运的关怀上。
《以法之名》超越了普通法治剧的范畴,成为解读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文化样本之一。剧中展现的检察侦查制度从无到有的过程,正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缩影。这种真实的张力构成了《以法之名》最珍贵的艺术价值,它既是一部法治进程的电视剧,也是一曲献给正义的赞美诗。
剧中表现的检察侦查制度的创新更具现实意义。第十一检察部“刀刃向内”的职能设定,对应着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当洪亮团队突破部门壁垒展开联合调查时,观众能清晰感受到司法体制改革的阵痛与突破。这种艺术真实与现实真实的共振,使剧集具备了超越娱乐的社会价值。当洪亮在剧终时说出“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时,荧屏内外形成了跨越时空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