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 黄斌
当前制度规定,特殊工时行政许可有效期最长仅2年,致使规模企业消耗大量管理资源。同时,岗位认定标准滞后,难以覆盖众多工作灵活、结果导向的现代专业岗位,导致企业申报困惑与合规风险。
为此,建议推动两方面的改革:一是将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认定方式优化为“特征概括+负面清单”式,以更具弹性的标准适应多样化用工形态;二是建立基于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的差异化许可周期制度,对长期守法和谐的企业给予更长的许可有效期,强化诚信激励。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升营商环境的市场化与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