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玉
因为一包2元纸巾,一火锅店被罚2万元,为何?据媒体报道,消费者在涉事火锅店结账时,发现账单中含有一包自己没点过的纸巾,服务员称纸巾是自动下单的“必点商品”,不能退款。接到投诉后,温州乐清市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对火锅店作出立即整改、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纸巾虽小,价格也不高,却属于强买强卖的“霸王条款”,实实在在地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涉事商家被罚2万元,并不冤枉。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有其依据,为《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不仅有权自主决定买不买某一种商品,也有权拒绝商家的强制交易行为。
拒绝霸王条款,需要消费者的主动维权意识,也需要监管部门的依法及时介入。像这个案例,恐怕大多数消费者会默默“吃进”,毕竟维权要投入时间和精力,且2元数额不大。但积累下来,商家的获利便不容小觑。如果不加以制止,看上去是小小一包纸巾,商家却能以较低的违法成本获得较高的违法收益。幸而,这次碰上“较真”的消费者。消费者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当得到赞赏和鼓励。监管部门的依法查处,也让这次维权获得一个较为圆满的结果。
营造令人放心的消费环境,就要杜绝各种或大或小的霸王条款。从2元纸巾到“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这些条款往往让消费者心中“格愣”一下,但或是因为商家处于优势地位,或是囿于维权成本,而不情愿地接受。其中,有的商家根本不提前告知;有的商家虽然提前告知,但相关条款不公平、不合理的性质没有改变,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仍然受到了侵犯。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即使2元纸巾这样的霸王条款也不能轻饶。只有消费环境令人放心,消费市场才能更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