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爱平
此轮中国足球的反腐至今已经100多天了。对于这一事件的走向,现在有许多猜测。
回想十多年前,中国足球也曾有过“假赌黑”时期,让写足球的人非常难受,因为你不知道今天笔下的这场比赛,是不是在做戏?很多时候,我在比赛前和比赛后都要打听一下,这场球的盘口如何?以此来预测和验证比赛的最终走向。现在想来,仍然十分不堪。
十多年过去了,足球的“假赌黑”并没有消除,这是非常可怕的。
坊间对此有许多传言和议论,有的甚至说得有鼻子有眼,仿佛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对此,我不敢苟同。
中国的《刑法》遵循的是疑罪从无的原则,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那么,被带走调查的这几位足协官员是不是有犯罪事实,在人民检察院正式起诉,法院审理结案判决之前仍然未定,仍然只是犯罪嫌疑人。
当然,调查组在带走他们调查时,都有“涉嫌违法违纪”的初步论定,但能否把他们的“涉嫌”二字确定或者拿掉,还需要调查组的深入案情调查,检察院认定调查事实清楚提起上诉,法院审理后认定犯罪事实确凿,最终判定量刑,这才是完整的司法程序。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犯罪事实究竟如何,完全有待于调查、起诉和审判,在此之外,吃瓜群众只能是等待,而不是坐错位置,自己充当检察官和法官,这是不合适的。
因此,任何的猜测、臆想,过于主观的“判决”,并不可取。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去做,足球如此,司法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