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教育孩子,不再是自家“私事”
第02版:特别关注 2022-01-12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为“依法带娃”赋能——

教育孩子,不再是自家“私事”

郭爽

图/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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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法)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这部法律的出台也催生了一个 网 络 热 词——依法带娃。

该部法律分为六章五十五条,分别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和社会对家庭教育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划分和规定。这是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记者 郭爽

综合自新华网、湖南高院、全国妇联女性之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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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不得让孩子单独与保姆居住

2022年1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里,当听到法官念出“被告怠于履行其抚养义务和承担监护职责”时,坐在被告席上的陈某再也抑制不住,隔着口罩抽泣。最终法院判决女儿茜茜的抚养权仍然归陈某所有,但对其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并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令》。

据悉,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自从今年1月1日施行后,全国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该令规定,陈某不得让8岁的茜茜(化名)单独与保姆居住,茜茜应与母亲陈某同住,并由陈某本人或近亲属亲自养育、陪伴茜茜。如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监护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茜茜父母离婚后,双方都对女儿的生理、心理与情感需求多有忽视,但又都要争夺茜茜的抚养权,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茜茜表达出更愿意和母亲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法院审理认为,应该再给予茜茜母亲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但对陈某目前的失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依法对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一年。

这份《家庭教育令》裁定:陈某应多关注茜茜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具体做法为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保持与老师至少每周一次的联系频次,了解茜茜的详细生活状况。如陈某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长从此以后要学会依法带娃,不是给钱就可以,给一口饭吃就可以,必须履行照顾、关怀等责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钟玺波表示。

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家庭教育令》内容主要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即针对未成年子女及监护人的相关权利义务,以及对监护人监督规范相关行为。

茜茜的案例,体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有针对性地列举了多条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还给家长提了个醒——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国家就会出手进行干预。相关部门如何介入?对于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来说更多是纠偏,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该法在审议过程中,删除了一审稿中的罚款、拘留等惩罚措施,改为对家长的批评教育、劝诫制止、予以训诫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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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家长“如何教”,明确各主体责任义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另一大亮点是强调立德树人。而要想发挥家庭教育在孩子品德教育和人格养成方面的优势,还有一个问题无法回避,那就是“双减”。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在此背景下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自然肩负起落实“双减”的重任。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严管校外培训机构,提升学校教学质量,都有助于推进“双减”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讲,家长才是真正让政策落地的关键。

许多人表示不解,他们担心这会让“双减”的责任全部落到家长身上。

对此,上海市家长教育研究会首席专家、上海社科院研究员杨雄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精神,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同时,又明确了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其他有关社会公共机构等不同主体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均有责任和义务。

杨雄表示,该法回应了公众对“双减”政策的关注和顾虑,在其中相关法律条款与该政策相呼应,并明确了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界限。根据这项法律,学校将在“双减”政策下承担更重要的责任,而不是推卸责任。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专设“社会协同”一章,规定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在“双减”背景下,重点是要促进家校形成“减负”共识,协同育人。

在参与一些学校社工的督导过程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教授吕新萍发现,热心参加家长会等活动的家长,通常都比较关注家庭教育。而孩子出现问题的家庭,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并不高。希望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能真正辐射到有需要的家庭。

在该法律立法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苑宁宁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集中体现了两个关键词“指引”“赋能”:“第一个关键词就是指引,通过法律的方式告诉父母,你如何当好一个合格的家长,引导着你去按照科学的方法、科学的理念去教育孩子;第二个关键词是赋能,的确父母也需要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可以向我们的公共体系获取相应的帮助,也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然后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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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丧偶式育儿”,叫停“家法伺候”

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哪些条款会成为家长可能触到的“红线”?

法律专家介绍,比如近年来流行词“丧偶式育儿”,指家庭教育中一方(多指父亲)的显著缺失。有的父亲很少参与孩子的学习生活、教育成长,大多是当一个“甩手掌柜”,将孩子丢给妻子照顾。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在家庭责任方面对父母的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以及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均可以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再如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虽然民法典中规定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但实际生活中父母离婚,孩子往往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的一方会认为孩子归我了,对方不能干涉我对孩子的教育;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时也会认为,我的责任只是承担孩子费用,教育不是我的事,这些想法和观点都是不合法的,严重时可以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又如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条规定说明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孩子学业和其他方面平衡教育的原则,但并未直接规定违反本条的直接法律责任。

但如果孩子感觉压力太大,是可以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其他规定,向学校等家庭教育的协同机构反映、求助。

当然,对普通家庭影响最直接的可能是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这几条意味着“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观念将抛弃,以“家法伺候”为借口打骂儿童的行为将被视为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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