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哲)上海市统计局官方微信22日发布,2019年前三季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29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
分城乡来看,本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15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49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增速继续快于城镇常住居民。
前三季度,本市居民收入绝对水平继续在全国领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高出北京1751元(第2位)。从增速排名看,本市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分别并列全国第15位,排名居中。
市统计局解释,本市居民收入水平整体提升,四大收入来源均保持增长。
■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
前三季度,本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025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约六成,拉动收入增长4.6个百分点。增收因素主要有:上海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逐年上调,保障普通职工的基本工资水平。2019年4月1日继续上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至2480元,增加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1元调整到22元;税收政策利好工资增收。新税法的实施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持续提高普通在职职工获得感;本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的落实等。
■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
前三季度,本市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68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近两成。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2%。
■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本市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723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上海房屋出租价格保持稳定,房屋租赁市场较为活跃。
■转移净收入增长近一成
前三季度,本市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311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上海常住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原因:受养老金标准持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因素的带动,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增长较快;受益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个人所得税支出明显下降;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继续上调社会救助标准、落实上海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等政策层面的因素,也是转移净收入增长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