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裘颖琼)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2019版)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多层(多层住宅指四至六层的住宅)及以上住宅应设置电梯,且每单元至少一部电梯应可容纳担架。
新版《住宅设计标准》适用于本市城镇新建建筑高度100米以下住宅的设计。改建、扩建城镇住宅的设计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适用。新版《住宅设计标准》在居住的安全性、品质及舒适性、设计的精细性、环境的洁净性上有了进一步提高,比如明确临空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米时,应设置防护设施。当设置凸窗或凸窗上有可开启的窗扇,也对防护措施的高度有了规定。住宅品质则向“可变”、“隔声”、“智能”、“适老性”上提高,明确提出住宅设计宜采用“套型可变”的设计理念;有电梯的住宅出入口应设置轮椅坡道;排水管道应选用降噪、静音管材,实现从源头上降噪;智能家居系统设计应在满足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并应满足不同年龄用户的使用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