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跃中 方翔 潘高峰)“本市具备齐全手续的建筑垃圾处置生产企业、经行政审批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严重不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很低。就全国范围而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滞后,再利用率不足1%。”市政协委员叶强提交提案,呼吁根治这一城市“顽疾”,加速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建筑垃圾含有20多种有害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跑、撒、漏现象,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叶强介绍,上海目前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方法,主要是在各区域有计划地设置建筑垃圾调配场所、集中收运点和临时堆放点,先实行集中堆放,再进行基础工程、低洼地的回填以及集中填埋,但仍存在乱堆、乱排、乱卸现象。
如何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叶强提出了对策——
■要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应用规程,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划》,明确资源化利用分阶段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减量化措施,构建包含建筑垃圾产生、分类、运输、再生利用、工程应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体系。
■在全市形成目标责任清晰、管控有力、处置有序、查处严格、监督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运输车辆实时监控,全面提升管理效能。要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不断提升全市建筑垃圾执法管理水平。
■普及建筑垃圾先减量化排放、再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理念,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引导公众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营造公众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进程,推广可回收再利用的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商品房尽量统一精装出售;推广绿色施工,建立既有建筑拆除评估许可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建筑垃圾减排指标体系,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确保运输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合法利益,遏制乱倒乱卸;鼓励建筑垃圾“零排放”,实行排放处置收费制度。
由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利润率低,要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在财政上,对技术先进、质量优良的再生利用产品给予价格补贴;在税收上,比照高新技术企业,对建筑垃圾利用企业实施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在贷款上,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或贴息,支持利用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
■促成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中心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将符合标准的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推荐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规定其他项目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比例。